這樣的業務,斡旋金真的不能退了嗎?

710382 wrote:
我當然知道不一樣。簡...(恕刪)


只付訂金
你的價格太鳥
賣方不賣的話
你付訂金也沒用
賣方為何要照你上面說的
你付了訂金就要賣給你
不賣就要賠償給你
到底有沒有去了解房屋買賣的相關法律規定
果然是個爛地方
當買方出的價格未逹或接近賣方想要出售的價格時,這時就需要房仲斡旋,說白一點就是要去砍屋主價格

房仲花時間精力看屋主臉色+挨一頓罵後,說服屋主降價出賣,並且簽字同意賣出

這時你拖延簽約時間,又要重談價格不論你理由是什麼,很明顯是你自己不對

怎麼好意思去怪房仲?重點房仲也沒收你服務費白忙一場就算了,最後還要得到屋主的不信任對待

不管買賣什麼,即然已簽約就要按合約走,這是法律保障

換成你是屋主,你會退斡旋金嗎?


一堆人說斡旋金如何如何?

試問你們是屋主,對方兩手空空就憑一張嘴來談價格,談好了又不買,耍完人又不用負責,你們願意嗎?

710382 wrote:
你知道什麼是定金嗎?
定金付了之後,買方不買,定金沒收。
定金付了之後,賣方不賣,加倍奉還。
請問斡旋金哪裡好了?


那你說的定金和我說的斡旋金有甚麼不同?

THE666 wrote:
那你說的定金和我說的斡旋金有甚麼不同?


定金:交易確定

斡旋金;交易未確定
這是因為房仲說先斡旋,才有立場再跟屋主談~~~~是自己太傻太笨了,才會先斡旋!

我一直都是要買的,且才改過一次時間,就說我不買,都準備好了耶!

是房仲從斡旋後,三天的時間內就把我搞得天翻地覆,讓我不喜歡那個房子了!

carrie.tsg wrote:
房仲雖已不收我服務費了,但我對這個房子的夢想沒有了,如何買?恕刪)


大姐 你當房仲吃素還是出來做慈善的嗎...免錢的最貴 相信我

寧願一開始講好 R/R 要給幾成 也不要聽什麼免服務費這種鬼話

聽到這句 我就為您的小朋友擔心了.........
價錢談好了,都要約時間簽約了,斡旋金早己轉成訂成的一部份了,依合約是不能退的哦,
你們的問題應該是仲介溝通上的問題,就堅定的告訴仲介,你們簽約時間就只有星期幾跟星期幾的什麼時間可以選,買方有誠意,賣方也應該要有誠意配合啊,如果真的要出國,就請賣方找代理人來代簽吧,反正現在不是都有履約保證嗎??賣方不用擔心拿不到錢的。
希望你的案件能夠圓滿落幕

carrie.tsg wrote:
房仲口頭承諾可貸到75成,...(恕刪)


房仲有帥到如此令人心醉神迷嗎?這種鬼話都信!

carrie.tsg wrote:
星期五晚上給斡旋金,...(恕刪)


其實很簡單

因為現在的仲介會怕你買貴的這隻羊跑了~!!!
justin2362 wrote:
簡單說
訂金,即為購買之下訂,等同買賣意思之表示,就是不能反悔
斡旋金,即為買方於買賣行為之斡旋條件,只要賣方還沒轉定之前,都能反悔

這就是斡旋金的好處!!

那斡旋金的壞處呢?

一、法無明文。
 雙方一但發生爭議,只能回歸原本約定的內容(各家不一)及一般法律原則處理,令人無所適從。

二、斡旋金契約簽定在搓商階段前
 一般不動產交易在收受斡旋金後,才會開始認真搓商;也就是說,交付斡旋金時,買賣雙方的資訊並不對等。若搓商尚未完備,但價錢已屬賣方可接受範圍時,賣方大可表明接受斡旋價格,反正買方反悔就可沒收斡旋金。

三、斡旋金代表誠意,只不過是仲介及賣方藉以綁住思慮不周的買方的工具、巧妙的話術。




08594088 wrote:
只付訂金
你的價格太鳥
賣方不賣的話
你付訂金也沒用
賣方為何要照你上面說的
你付了訂金就要賣給你
不賣就要賠償給你
到底有沒有去了解房屋買賣的相關法律規定

一、斡旋金並無法律規範。
二、定金一般在契約內容大致完備或已經完備時給付。
三、定金一經交付,推定契約成立;其交付仍建立在雙方合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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