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simho wrote:
別的case, 有人表示" 3.合約到期沒有續約 你可以請鎖匠換鎖 把她們留置在物內的東西 當作是抵債的 前提是你的存證信函 是有效的送達喔"

存證信函已送達且簽收


公證也沒用喔!
因為台灣的法律也很怪,只要房客提存擔保到法院,就可以阻擋強制執行喔!
懂嗎?

不是公證之後就不用訴訟然後就一定可以強制執行房客搬遷的
**成就對的事情比做對事情更重要~共勉之!KHS T2+CX1

gnff wrote:
備妥租約和存證信函及...(恕刪)


調解也沒用啦!
因為房客就是要賴啊!他不去調解也行啊!
除非他願意去調解,然後要求搬家費,房東願意付,那就不用上法院了
**成就對的事情比做對事情更重要~共勉之!KHS T2+CX1

finzero wrote:
比較好奇的是,如果當...(恕刪)


這樣寫沒用!
**成就對的事情比做對事情更重要~共勉之!KHS T2+CX1
下次別租給老人了,趕也不是,不趕也不是...

也許有網友會說沒有同情心,
不過房東也不是在做慈善,
這種高危險族群就不要再租給他們...

ps.我自己也是擔心老了租不到房才去買房,租屋族也許有自己的想法,但現實就是這樣.我看過太多年紀大(或重病)的人要請子女冒名租屋,那我們沒小孩的以後要找誰冒名???


也是設定35歲以下,主要是考量35歲以上沒買自己的房子,"有可能"是經濟不穩定,萬一那天失業,或繳不出房租,那房東怎麼辦???


當然也不完全是這樣啦~~~
像我們家也是房子都租人,自己再去租房,
因為老人家腳不方便要改換電梯,自己買的預售屋要明年才會交屋,
這也有事先跟房東說,畢竟我們家也都是過40~70歲了,我們一樣是房東也瞭解對方會擔心...


Amanda2008 wrote:
下次別租給老人了,趕也不是,不趕也不是


千萬別租給年紀大的!!

因為我就是一時同情心發作!!

很便宜租給老人家!!

最後法師請他走的!!

比法院麻煩n倍!!
現在用電子鎖是個好辦法. 但未來就很難定論了 ~

看樓主是想要回房子,還是要追討租金,亦或是兩者都要.

目的不同花的時間也會不同.

但是最好都走法律途徑,這樓有不少有經驗專家都提供不錯的建議了.



我自己有遇過
連存證信函都不收
也找了相關的安了電鈴找
也避不見面
動用區公所的協調會 也不來

若已經過了租期 在法律上就很難搞了
我的作法是斷水斷電
先把人逼出來談
就 損失些房租 請他走人

但是 若對方還搞破壞 可能就要有心理準備了



最簡單的方法--> 把房子賣了(如果賣的掉的話) ,轉投入國外的REITS 當外國人的包租公,都沒有這些問題了,每個月就坐著收6%的租金就好了

說實在的,在台灣當房東所面對的環境真的很可憐, 房租報酬率超低的,空屋多競爭激烈,房客狀況多(如本樓),後續房價走跌風險,變現性差,連收個租金還有繳稅問題,只能說當作是做佛心的
怪房客不少呀
房東當然要挑房客
因為法律基本上都保護房客比較多
你看現在還可以拖兩個月不付租金的
被趕走後就拍拍屁股就走了
這期間他白住了多少個月
說不定有人就用這招來省房租咧

建議所有房東都要做好保護自己的措施
不要嫌麻煩

另外我比較想知道押金可不可以不拿來抵租金
不然房客都覺得反正押金都繳了那就再多住兩個月
這樣早就造成房東的困擾
另外租屋前與房客共同巡視租屋處環境與裝潢 並錄影存證的話
到時候若發現有毀損是否可以請求賠償


twobow wrote:
因為台灣的法律也很怪,只要房客提存擔保到法院,就可以阻擋強制執行喔!
懂嗎?...(恕刪)


有那個錢提擔保,沒這個錢繳房租....

那擔保的錢,就是所欠的房租啊...不會是幾千塊
一提出擔保,剛好給房東...
然後...過半年...大家再來PLAY一次...

通常會欠租的...差不多都是沒錢的...
就別想提擔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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