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奇古怪 wrote:
如果你沒錢,破產,賣了房不再買房子呢? 土增稅還是要繳!
是!
土增稅的立論是: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是基於土地增加的價值不是土地所有人"賺"出來的部份,是國家社會共同努力建設的,所以應人民共享之。
它不是窮人的救濟。
稀奇古怪 wrote:
就算你換房,你還是繳了土增稅,只是賣房扣除核算資本利得的一部份,怎樣都繳了一百萬,這是不同概念喔,土增稅都是繳納.
不知你要表什麼...
稀奇古怪 wrote:
那你第二套房虧本呢? 土增稅一百萬還是要繳? 那不是缺乏公平正義嗎?
全世界利得稅制都是當筆交易當筆計算算的。
不然要從出生到死,才來計算總贏虧再來繳稅嗎?這樣稅制可以運作嗎?
虧本就是不用繳稅,也沒有國家是虧本貼你錢的。
貼錢給你是社福機構要做的事。
稀奇古怪 wrote:
如果同一家庭換房時換家庭另一成員名字呢? 有可能家人去世,有可能為了貸款方便,有可能任何意外. 土增稅一百萬還是繳納,而且似乎沒有任何方法扣抵.
繼承不用繳土增稅,過戶其他人(不管是買賣或贈予),繳稅不是很公平嗎?
稀奇古怪 wrote:
台灣土增稅之可怕,可能比歐美日繳二十年房屋稅的總額還要高...
不會!
你要不要把持有稅合併考慮?
土增稅的基礎是在交易時從利得中抽稅;
持有稅是不管你口袋有錢沒錢,都要繳。
一個是你水缸加入水後才從水缸舀幾瓢水當稅。
另一個是不管你水缸有水沒水,每年都要從你水缸舀水。
那一個比較公平?
是的,台灣也是每年都要從你水缸舀水,但稅率差很多。
就是說持有稅差很多!
稀奇古怪 wrote:
有每年房屋稅與資本利得稅,賣房不會有其他稅制
只要不重覆課稅,稅制簡單或複雜並不涉及公平性或合理性。
稀奇古怪 wrote:
個人是認為,房價過高,需要公平正義,政府收稅,也需要公平正義
因為台灣沒有落實土地漲價歸公的精神,才會導致房價過度澎漲。
落實土地漲價歸公,自然房沒了抄作空間,其漲跌自然回歸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