菅耶違法 wrote:有一種可能性:「又昱公司」 騙了 「文大」說是可以當宿舍使用。 ...(恕刪) 任美玲是開過大學?知道租宿舍跟招收陸生有關?大群館跟陸生的關係,在羅智強在臉書貼出來之前,根本沒人知道,任美玲就應該知道?
住二特 H2 集合住宅是不能當作寄宿舍、學校學生宿舍的,集合住宅的設計,一般會建成套房的格式,有獨立的衛浴也就是可以擁有獨立生活的空間,學校宿舍,房間內不會有自己的衛浴洗衣間,而是一間公共的衛浴洗衣間,大群館的建築設計須依土建分區使用,也就是H2的規定,建照與使照才能請得過,但是看起來,大群館的原始規畫就是想出租使用,所以,才會規劃成跟學校宿舍一樣,純出租。因為土建分區是集合住宅,一般家庭不會買賣或租用一間權狀五坪的房子。至於102年的那張公文,在其兩個星期之前,還有一張101年底的公文,該張公文就是原本在台北市任職的公務員某科長(目前任職新北市,也就是6/11、6/12打電話約見台北五位官員聊天的公務員)發的文,為什麼發了這張文,是因為當時台北市金議員與李議員接獲一位署名胡自強的民眾檢舉大群館有違法使用與公共安全的疑慮,然後北市府做消防檢查時,認定大群館有做為學生宿舍使用的事實(H1),但消防等級卻是(H2)的規格,認為不符合規定,所以開了六萬塊的罰單,但是消防部分跟土建部分是分開的,消防檢查不會因為建物違規就不給過,不然新北當初就不需去拆人家消防合格的違章了,因此北市府相關主管單位其實已經知悉這個建物違反使用規定,這個依規定須報請查報隊來勘查與認定,但是時任北市府的科長發了文之後,並沒有後續的動作(有議員要查是否包庇),某科長兩個星期後就到新北市政府任新職。102年初的文是下一個科長發的。這次北市府發文給文大已經明確指出建物違法當作宿舍使用,並要文大十天內說明。其實這塊地與建物,資料顯示百分之90是侯家的,因為繼承時間是結婚之後,為了蓋建物,還將太太姊妹的土地買下,還有將一些畸零地與公有地都整合起來。所開的公司董事長開始都是掛侯太太,後來女兒成年後,轉了一千多萬的股份給女兒,換成女兒當董事長,土地、建物、公司負責人都是太太與女兒,公務員的資產太太是跟先生一起報的,女兒成年後,將公司轉給女兒,這筆資產才不用公開。
tcjerry64 wrote:也就是H2的規定,建照與使照才能請得過,但是看起來,大群館的原始規畫就是想出租使用,所以,才會規劃成跟學校宿舍一樣,純出租。...(恕刪) 不能當「宿舍」,但不能當套房?你的說法等於說學生不能住套房!
tcjerry64 wrote:但是如果是當作學校宿舍使用出租就是限定只能文大的學生租用不能有其他的社會人士這樣就是違反土建的使用區分...(恕刪) 你去找出哪一條法令來看看,大樓租的全是學生,就會變成宿舍?大群館就是出租套房,要不要叫做「宿舍」,那是文大的問題。
其實先撇開法令的問題就侯的學經歷來說警消系統出身的他當副市長期間還帶隊拆違建查輔大淡大宿舍違規的作為其實對於這些業務的規定都很清楚違不違法不是他的致命點言行合一才是社會觀感才是被人家攻擊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那跟其他政客有何不同!?"
tcjerry64 wrote:查輔大淡大宿舍違規的作為其實對於這些業務的規定都很清楚...(恕刪) 大群館當套房租給學生根本毫無問題,也符合消防法規。就是能不能認定為「學校宿舍」的問題而已,而這個宿舍的多寡,就只跟陸生招生有關。侯友宜又不是教育部長,他能管到陸生招生需要有多少「學校宿舍」?
阿集合住宅學生不能住 , 阿辦公室學生可以住 ?文大學生好幸福 , 東吳學生好羨慕 !記者李仙祺、謝孟哲/新北報導東吳大學生昨(30)日突然收到學校緊急通知,要求在三重宿舍的同學必須全部搬出,原來這棟向中華電信承租的宿舍竟然被檢測出是海砂屋,有安全上的疑慮。原本東吳大學向中華電信承租15年租約,才租到第3年就出狀況,現在240名學生得面臨期末考又得找房子的壓力,學校表示會盡一切努力安置這些學生。承租宿舍是海砂屋 東吳大學生急搬出 ID-415589▲東吳大學宿舍頂樓牆壁水泥塊剝落。這棟大樓原本是中華電信的辦公室,屋齡已經有31年,3年前承租給東吳大學當作學生宿舍使用,沒想到近日卻發現竟然是海砂屋。頂樓牆壁水泥塊剝落,裡頭的鋼筋外露,就連天花板也有漏水痕跡。當初中華電信花6千萬改裝成學生宿舍出租,還和東吳簽下15年租約,學生一學期可花2萬元入住,只是上學期都快過完了,海砂屋問題怎麼會現在才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