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釣出一堆無腦貪婪的嘴臉,看了真的超好笑我的確要去檢舉而且沒有要續租了老子名下有房但我愛租房也是我自由明明就是台灣租屋黑市嚴重,既得利益者不斷剝奪相對弱勢的那一方還一堆人振振有詞,理所當然化房東逃漏稅讓租屋市場可以確實納入政府管轄範圍,房東房客互有保障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吧如果你不是逃漏稅的房東,但也覺得租屋話語權都在房東手上很合理、房東要漲也只能認、房東逃漏稅是應該的,建議思考一下自己是否罹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台灣沒有那麼多購屋剛性需求單純就是租屋黑市太嚴重,租客沒保障人心險惡啊,這些貪婪的嘴臉真的夠噁的
你知道台灣離職率最高的公務人員為稅務人員嗎?稅務人員這麼少,要處理稅務案件又一堆,而台灣又一堆地下經濟,怎麼查都查不完~稅局受理逃稅案件的基本條件,係檢舉人必需提供相關完整事證,去證明對造有逃漏稅的事實,而不是憑感覺的自主認定,另外你的事證太薄弱稅局不會受理。結論: 你覺得事證夠齊全,就寫個一式二份的公文,附件合約及事證送去過國稅局吧。
只是個過程 wrote:你不是說你有繳稅??(恕刪) 有啊,有繳地價稅、房屋稅………沒有在繳綜所稅……….房客不會檢舉我嗎?不會,我的房客最短2年,最長12年,每個都跟我像朋友,我都會送他們新的家電,而且我從不漲房租。我有一間三房租12500,12年沒漲過租金,市場行情早就超過22000了,所以他不可能搬走了⋯⋯
Sunlight1203 wrote:25000的套房...很難想像多高級或是地段多好正常這價格都能在捷運附近租整層甚至偏遠一點還含車位 桃園小兩房十年前家人租到的租金就25k了台北25k套房算很普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