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什麼這麼收費方式,沒有被檢討?
仔細看房屋仲介有甚麼成本:
1. 派人帶看屋人工 (有很多沒有底薪,也就沒有風險)
基本上除了永慶與信義有薪水外 大部份都沒有底薪 連勞健保都要自己出
2. 店租
3. 廣告費 (製造環境汙染)
4. 帶看屋的油錢 (有時候是仲介員自己出)
*不是有時候 是仲介自己負責
買空賣空,也不用出甚麼資本,就憑仲介就抽走這麼高的金額???!!!
這行業根本就跟放高利貸一樣犯了暴利罪
加上一項成本 電話費
另外小弟個人認為仲介(聽上去很像是個人行為)應該稱之為仲介業(連店家老闆都算進去)
有些加盟主還用租桌子的方式(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 那個才叫完全沒成本) 去分攤租金等成本
二.炒房的幫兇
房仲掌握資訊,賺資訊不對稱的錢,成交價越高,對房仲越有利
因此目前這行業的設計,不可能以買家的利益為利益,一定倒向賣家投機客
簡單說,幾千家的房仲,幾萬個的從業人員 (全部都是炒房賣家的幫兇)
聯手殘害需要買屋成家的年輕夫妻,
用刀槍劫財者犯罪,投資客房仲炒屋賺錢(劫財),卻受到法律保護?
也不全然的偏向賣方 而是仲介業 能去掌控整個買賣的方向(要偏賣方還是買方 或是公正的協助買賣方) 而這樣的權利是大了些
算一算吧,
1000萬的房屋每轉一手,光是仲介費成本就先高5%,加上其他利息、代書費
因此下一手賣價一定是原價的110~130%
假如情況不改善一年成交2-3手 120%*120%*120% =172.8%
也就是說, 原本年初1000萬的房子,到了年底變成1728萬
一棟社區200戶,那怕只有一戶被投資客炒高了
其他199戶正常住家,產生了價格的幻覺,當然不會願意用原價1000賣出
於是真正受害的,不只是投資客所炒作的那一戶
而是接下來年輕人買家都受害了
除惡務盡,奢侈稅限制轉手速度,已經走對第一步
建議政府,同時勒令房仲業收費機制改變。 廢除抽%賣屋的惡例,才能進一步根治房市泡沫。,才能進一步根治房市泡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