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惡務盡]房屋仲介業不合理的抽%機制

先把自己實力充實
再努力賺錢後才有機會
不然就算打3折
也是給有準備的
房子成交起來1000萬是常見的,成交一筆就拿走50萬還是小兒科

一. 為什麼這麼收費方式,沒有被檢討?
仔細看房屋仲介有甚麼成本:
1. 派人帶看屋人工 (有很多沒有底薪,也就沒有風險)
基本上除了永慶與信義有薪水外 大部份都沒有底薪 連勞健保都要自己出
2. 店租
3. 廣告費 (製造環境汙染)
4. 帶看屋的油錢 (有時候是仲介員自己出)
*不是有時候 是仲介自己負責
買空賣空,也不用出甚麼資本,就憑仲介就抽走這麼高的金額???!!!
這行業根本就跟放高利貸一樣犯了暴利罪

加上一項成本 電話費
另外小弟個人認為仲介(聽上去很像是個人行為)應該稱之為仲介業(連店家老闆都算進去)
有些加盟主還用租桌子的方式(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 那個才叫完全沒成本) 去分攤租金等成本



二.炒房的幫兇
房仲掌握資訊,賺資訊不對稱的錢,成交價越高,對房仲越有利
因此目前這行業的設計,不可能以買家的利益為利益,一定倒向賣家投機客
簡單說,幾千家的房仲,幾萬個的從業人員 (全部都是炒房賣家的幫兇)
聯手殘害需要買屋成家的年輕夫妻,
用刀槍劫財者犯罪,投資客房仲炒屋賺錢(劫財),卻受到法律保護?

也不全然的偏向賣方 而是仲介業 能去掌控整個買賣的方向(要偏賣方還是買方 或是公正的協助買賣方) 而這樣的權利是大了些

算一算吧,
1000萬的房屋每轉一手,光是仲介費成本就先高5%,加上其他利息、代書費
因此下一手賣價一定是原價的110~130%
假如情況不改善一年成交2-3手 120%*120%*120% =172.8%
也就是說, 原本年初1000萬的房子,到了年底變成1728萬
一棟社區200戶,那怕只有一戶被投資客炒高了
其他199戶正常住家,產生了價格的幻覺,當然不會願意用原價1000賣出
於是真正受害的,不只是投資客所炒作的那一戶
而是接下來年輕人買家都受害了

除惡務盡,奢侈稅限制轉手速度,已經走對第一步
建議政府,同時勒令房仲業收費機制改變。 廢除抽%賣屋的惡例,才能進一步根治房市泡沫。,才能進一步根治房市泡沫。
個人認為還不至於用"除惡務盡"這樣的字眼
我買房子時還是買3賣4的時代,現在已經慢慢在降了
房仲業務,並沒有原罪

國外的抽傭有的已經降到2%以下(目前我居住的城市)
與國內最大的差異,是所有的資訊都是公開透明的
(台灣說要公布房價到底上路了沒?)
然後事情交給市場機制

畢竟服務是要成本的,抽傭也是合理的
服務不好,0.1%都沒人上門

此外,公平交易委員會也很重要
在國外,公平交易單位權力很大;不必到法院
(很遺憾,台灣的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知道能幹甚麼?)
是法律不完善,這些業務當代罪羔羊
twhung80 wrote:
房子成交起來1000...(恕刪)


讓仲介可以同時代表買方與賣方兩方本來就是胡搞

聽說民法有個東西叫雙方代理

就是禁止某人同時代表A又代表B

這時候幫A方就是傷害B方 幫B方就是傷害A方

不知道為何仲介卻可以合法的的這樣搞

難道每個仲介都領有比良民證還高級一萬倍的良心證


樓上那些仲介要不要說說看 你們在議價的時候那具天平是怎麼個擺法



仲介這種東西跟直銷一樣 在網路發達後早就變成該消失的恐龍了

買賣雙方只需要物業管理公司即可

把各種資訊認證後公開在網路上

再協助處理保管鑰匙帶看還有代書等等服務就夠了

帶看就按次收費 成交就多給個案件處理費(定額)

這樣也有正當的錢賺 有哪裡不好嗎
可以依照計程車跳錶收費

帶客人看房一小時兩百

若成交加給10小時謝金

這樣會太多嗎

abramintw wrote:
可以依照計程車跳錶收...(恕刪)


兄弟 你的想法跟我一模一樣 若是我有本錢還真想跟你合開一間

打遍房仲界無敵手
vincent30 wrote:
別沒讀書就在說 ”除惡務盡” 最惡的應是像你這種
什麼都搞不清..頭痛就斷手,腳痛就斷腳在旁邊鼓譟的人員...(恕刪)

你書讀這麼多然後講話變成一定要做人身攻擊嗎?

討論就討論,請就事論事。 我討論的問題是仲介制度抽%,你扯到我個人身上為何
請注意你的言詞,已經人身攻擊了
網路言論要負言責的,我已經做好文章影像備份
請立刻修正你的言詞
必要的話,別讓我報案讓你跑法院


abramintw wrote:
可以依照計程車跳錶收...可以依照計程車跳錶收費
帶客人看房一小時兩百
若成交加給10小時謝金
這樣會太多嗎(恕刪)



可以先店面租金,水電,人氣成本, 勞建保費用先精算一下, 再來算一下小時的工時..
計程車包租一個小時200, 油錢你出, 你看小黃大哥理不理你..

阿誠0418 wrote:
房子成交起來1000...(恕刪)


除惡務盡咧

我們家是開房仲店頭的

08年賠了五六百萬 那我們要找誰討??

這種文章怎麼金融風暴都看不到

人家一賺錢就全部跑出來了

你以為成本那麼簡單嗎

隔行如隔山

少自以為了

一個月成本將近80萬

你以為很好賺?

更不要說早上八點到公司晚上10點走人

當然比不上科技新貴過勞死啦

但是一個月沒成交80萬就飛了耶
jimlin.tw wrote:
可以先店面租金,水電...(恕刪)


200或許太少

精算之後的價位也許會高至1千以上 多少我不知道

但那又如何

比被剝個十幾萬幾十萬的仲介費 再加上沒找專業人員驗屋根本不能保證屋況

還有花個大半年時間被帶去看一堆自己根本不可能下手的物件以至於浪費時間的成本來說


這樣便宜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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