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成交起來1000萬是常見的,成交一筆就拿走50萬還是小兒科
一. 為什麼這麼收費方式,沒有被檢討?
仔細看房屋仲介有甚麼成本:
1. 派人帶看屋人工 (有很多沒有底薪,也就沒有風險)
2. 店租
3. 廣告費 (製造環境汙染)
4. 帶看屋的油錢 (有時候是仲介員自己出)
買空賣空,也不用出甚麼資本,就憑仲介就抽走這麼高的金額???!!!
這行業根本就跟放高利貸一樣犯了暴利罪
二.炒房的幫兇
房仲掌握資訊,賺資訊不對稱的錢,成交價越高,對房仲越有利
因此目前這行業的設計,不可能以買家的利益為利益,一定倒向賣家投機客
簡單說,幾千家的房仲,幾萬個的從業人員 (全部都是炒房賣家的幫兇)
聯手殘害需要買屋成家的年輕夫妻,
用刀槍劫財者犯罪,投資客房仲炒屋賺錢(劫財),卻受到法律保護?
算一算吧,
1000萬的房屋每轉一手,光是仲介費成本就先高5%,加上其他利息、代書費
因此下一手賣價一定是原價的110~130%
假如情況不改善一年成交2-3手 120%*120%*120% =172.8%
也就是說, 原本年初1000萬的房子,到了年底變成1728萬
一棟社區200戶,那怕只有一戶被投資客炒高了
其他199戶正常住家,產生了價格的幻覺,當然不會願意用原價1000賣出
於是真正受害的,不只是投資客所炒作的那一戶
而是接下來年輕人買家都受害了
除惡務盡,奢侈稅限制轉手速度,已經走對第一步
建議政府,同時勒令房仲業收費機制改變。 廢除抽%賣屋的惡例,才能進一步根治房市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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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間7年的電寓..已經被住7年了...居然開價比當
初新屋還貴很多...唉!!我是買二手屋耶!!~而且是這一
年來漲的!!~
目前!!租就好!!不想買啦!!~(什麼社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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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最近賞屋心得..
每次看屋..房仲總會說要買要快唷!!有另一組準備斡旋~~
然後就出一組價..就說對方斡旋這價位.屋主不賣..機會來了!~
..第一個我會以為是真的!!~但5個仲介都用這招...看膩了!!~
我如果一出價應該就中了~~最後!那房屋都還掛在那邊賣!!~~~
分享給大家!!~
我絕不是房仲介!
您說的:建議政府,同時勒令房仲業收費機制改變。 廢除抽%賣屋的惡例,才能進一步根治房市泡沫。
不按成交抽%當服務費,請問如何收費?一間固定抽20萬?10萬?還是底價以上拿20%,10%
總不能叫人白幹,說成交包紅包給你?
房仲業不就是各行各業中一種,你如果覺得比你工作好賺那你就下來做不就好了?
當然,房仲惡炒,用一些花招來讓房屋成交,確實可以檢討,請問社會上大部分行業不也是靠廣告,靠銷售員,賣汽車,賣保險,不都是如此
房價搞上天原因很多,房仲業是其中之一,但不是全部,不過對他們要上街抗議,我是不認同時
因為2003起上漲已做頭起跌,後面日子還長的很,屋主不願再付4%,買方也不願付1%
你這家仲介不肯賣,自有別人賣
房仲好日子結束了,不必再罵了!量縮,,服務費下調是必然的!
價格會這樣一層一層疊上去
就如版大舉的例子
真的有太多的投資客轉手接手再轉手再接手
等到自住型買方要購屋的時候
價格早已經翻了好幾百萬上去
原先可以順利購屋的預算
活生生被這群投資客給破壞
你說自住型買方會不會恨投資客
恨呀
恨透了
就算買的不是投資客的物件
自住型賣方當然也是用目前的成交行情做為出價參考
無奈的是
目前的行情早就被投資客給炒高
而這些自住型賣方不受奢侈稅影響
有的是時間跟你耗
所以現在自住型買方應該要沈住氣
若是投資客急著出售的價格
覺得合理(可上內政部地政司或各大房仲官網參考去年成交價)便可以先買下
若碰到自住型賣方
價格起初一定很難談
但以現在的局勢
快則三個月慢則半年到一年
價格絕對會往下走
自住型買方絕不可衝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