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sai wrote:
看來看去都覺得你一直想違建合理化,
這就是台灣人的法治觀念!!真可悲...
上次颱風聲名大噪的"伊甸園",
竊佔國土,違反水土保持,
間接造成災害擴大,
政府做了什麼?只會互踢皮球...
難道違建不會影響到別人?
不用每次出事了再來怪政府沒有做好防範,
因為就是有你這種人
士兵沒有武器怎麼打仗。
法令沒有配合,要如何行政。
像之前顆P大張旗鼓搞既存違建(頂加等佔用案件),搞到後來就只是大家三間變兩間,拆了什麼?解決的什麼問題?你要是有機會跟拆除大隊聊聊,你會知道他們的心酸。
要處理室內違建用途部分的,問題是法規弄的摩林兩可,譬如說建築師也沒辦法斷定某夾層是用來睡覺還只是置物的。
拿的是弓箭就想要射飛機了。這就是顆P在搞的。
看來你爬文也不認真,我一直主張政府不需要為這種事情負責。還有我講的是室內違建,戶外的違建牽扯侵佔國土或是他人財產的,這跟建築師也沒半點關係,因為本來就沒有權狀牽扯不到過戶。你就別胡扯八道自己打自己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