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他人的騎樓要做公用很剛好的其實可以把在騎樓正上方的各戶陽台或空間捐出來並連接起來當作空中走道我想也是很剛好
一樓騎樓就當作大家停車沒問題啊
樓上就是安全的空中走道
政府的失職不應該由民眾去承擔
更何況隨便個幾百萬普通人要賺多少?還要無私給做公益使用?
不是自己倒楣還真的都無所謂
什麼容積率獎勵什麼的跟買一樓的有啥關係嗎?
好處誰拿走?
真要做公益使用也是拿好處的去做怎會叫花錢買的人去做?
當然政府願意以當時買的價格原價徵收各一樓的騎樓權狀我想大家都很樂意的
這才是進步國家該有的行為
而不是侵犯他人的權益來當作進步的一種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