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那一層8坪。。2層1...(恕刪) 你們家應該是在建築法還沒實施或是都市計畫未頒布的地區的老舊建物,因為後來的建築法就明文規定最小生活空間為15米平方。土地就那麼小無法合建的結果就是單獨建築下的產物,如果隔壁也是一樣的建築物,你們中間的牆壁厚度應該是24公分的共壁吧!
黑羽斷翼 wrote:那一層8坪。。2層1...(恕刪) 能力有限是要如何認定?為什麼只做到水電,而不是機電技師?是這樣去論述嗎?為什麼只做到搬磚,而不是建築師?這樣去推論能力不足嗎?居住的空間不就不應該淪為商品炒作
terrybog wrote:能力有限是要如何認定?為什麼只做到水電,而不是機電技師?是這樣去論述嗎?為什麼只做到搬磚,而不是建築師?這樣去推論能力不足嗎?居住的空間不就不應該淪為商品炒作 (恕刪) 為什麼只作到水電因為我不喜歡鴻海的工作環境這答案你滿意嗎我作水電前的倒數第二個工作是鴻海旦時間和工作和有的沒的。。。說真的。。不是他不好是我不夠好。。配不上所以就走了我並不認為搬磚有什麼不好因為我也去工地搬過水泥1包40..搬到4樓。。這沒有什麼對與錯最少在那個我需要錢的工作空窗期他可以給我足夠的收入問題不光是收入。。而是人心的貪和比較你賺3萬就去過3萬的生活旦現在是賺3萬的。。硬是要過5萬的生活現實很殘酷。。你就是沒辦法過5萬的日子時你確怪罪他人憑什麼他們可以我不行憑什麼對了提一下水電並不是什麼低三下四的工作作水電我並不認為有什麼錯個人選擇而已沒必要因為人家作水電就看不起作水電的人也許你的工作真的在你眼中是高高在上旦真的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