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糾正內政部一案!再探討仲介費為何不改成最高收1% ???

jim_raynor wrote:
反到吐司大,將加國"已實施"實價登錄之後的"現況",


其實長久以來就一直是如此, 因為這是當國稅法的課稅依據, 去年改變的是資訊通路平台的壟斷情況, 以前凡是想要透過此資訊銷售平台來售屋, 都必須透過有牌的仲介才能夠將銷售資訊上傳上去的, 現在不用了, 房屋網站大發利市, 委託數量自然就縮減了, 仲介日子自然是比較難熬些


jim_raynor wrote:
如果要說的話,永慶、信義等網站採"買賣真實價格"登錄,

但事實上這些數據是選擇性登錄,因此目前所謂的房仲網上的"實價登錄",根本不受民眾所信賴。


資料不統一, 出來的結果報告就會變得零亂且矛盾, 建立完整且具公信力的交易資訊查詢系統本來就是政府應該做的事, 可笑的是政府將公信力的基礎建立在仲介公司所提供的資料上頭, 這是駝鳥心態, 拿公信力在替業者背書, 在資訊發達的現在, 大家豈會如此容易被欺騙?

信用評等是會影響到成本計算的, 也會影響到交易雙方的心理層面的, 否則企業又何須如此注重商譽與商標呢?

實價登錄制度能將公信力重新拉回到應有的信任度, 無論任何仲介公司, 得到的數字都是一樣的, 在這個基礎上頭才能確認各仲介的專業解讀特色與層次, 否則就糊成一團, 爛貨也能來充當專業, 那就悲哀了

現在某位仁兄就已經活生生的出現在這裡了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惱羞喔??實價登錄會...(恕刪)


刪除
(何必與之一般見識呢? )

jim_raynor wrote:
就實價登錄這點來看,...(恕刪)

哦~~你也在打土司的臉喔??假設性~~那土司也不是假設??加拿大實價登錄這套拿來台灣用就適用?
打啥迷糊仗說開價跟底價的差距=議價空間~~
更何況議價空間取決於成交行情??是這樣??你當中人那麼多次你不懂?
行情歸行情啦~~你說你幫親友成交十多間~~你告訴我行情跟議價空間有劃上等號嗎?
議價空間取決於啥??買方的喜歡度跟賣方的售出意願度啦~~跟行情有搭嘎?
實價登錄可以拉近買賣方對於成交價的認知這我認同啊~~但是跟議價空間絕對不會畫上等號
行情你懂不懂??不要跟我說看那麼多房子你不懂喔!!
你幫親友買房子或你自己要買房子~~你是照行情買或是還想下殺??
你賣房子你是照行情買或是還想衝高~~
行情對啊行情~~那你怎沒買行情那間~~我這間的行情就是這樣!!
房子是這樣~~一個蘿蔔一個坑~~賣了一間少一間~~這間賣了~~下一間又是另一個價~~這個買方買了~~下個買方出的價又是另一個價~~哪有啥道理行情可言??
專業是啥小??我只知道喔耶~~

道格吐司 wrote:
刪除(何必與之一般見...(恕刪)

HI~~你充得好專業
專業是啥小??我只知道喔耶~~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實價登錄可以拉近買賣方對於成交價的認知這我認同啊~~但是跟議價空間絕對不會畫上等號


不錯, 還有點理智, 繼續努力, 有進步總是好事, 加油 !
仲介費為何不改成最高收1% ???

其實我比較傾向買賣雙方總仲介費最高不得超過3%, 直到制度調整完畢實施一段時間後, 再將仲介費限制移除, 換言之, 就是無所謂的上下限問題, 但前提是制度要先調整

要變革, 就要先透過某種迂迴方式, 隔山打虎, 將利害關係者都迫在政策支持面這一方, 雖然有點術的味道, 但政治偶爾就需要來一點這個味

一個良好的基礎平台, 是不太需要管制太多的, 像仲介費上限規定, 仲介業的商業模式就很難有太多變化了, 若將上限拿掉, 那變化可就多了, 就像律師收費, 可以是分細項計算, 也可以是利益總額比例計算, 取決於專業能力的程度, 不肖爛貨寄生蟲自然就無法生存下去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哦~~你也在打土司的臉喔??假設性~~那土司也不是假設??加拿大實價登錄這套拿來台灣用就適用?


個人買賣房屋經驗也不是如仲介朋友所說的要非要殺低買到不可,

通常這類好康的不是仲介自己找人吃下,
就是連絡投資客閃電下斡(這就是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所能佔盡的好處)。

我能幫的親朋好友只要不買貴、沒有被當盤子噱,我就自認功德圓滿了。

實價登錄好處多多,這樣至少不用每次都要打電話給銀行做估價,
還要打電話給仲介問行情(問仲介的話,還要跟其他數據交叉比對,看這位仲介有沒有虎爛我),
查個房子行情弄得跟偵探一樣。

總之政府實施實價登錄,能預見的是一般民眾與仲介之間的資訊落差會有更進一步的縮小。

從仲介都不願意給謄本這點來看,實價登錄的政策當然更使仲介跳腳。

當仲介與一般民眾的資訊落差越來越小,就會如同吐司大所說的:那就不需要仲介了!





道格吐司 wrote:
知識層面是專業之一,...(恕刪)


看來我所提的您無法接受我本來想您提的東西似乎有討論的價值性,但現在看來是我誤會的,您拿密醫來比???合理?有邏輯?密醫是完全沒相關憑證與執照!營業員是有執照的!您拿這兩個來相比?那我無話可說
您所提的後面我不再做一一解釋,老師?很抱歉!我不做一一解釋是因為我一向只與房地產專業人士跟思考邏輯強且有內容的人討論及請教!您所說的在我看來跟我遇到太多的半調子卻認為自己很專業一樣,這種人我懶的解釋跟爭論因為對我而言就跟藍綠問題一樣,沒有專業及道理可言只有"自我"!我所提的問題您無法解答或許您也會說沒必要我也無所謂,我拋出這些問題是要看您的回應值不值得我跟您討論,我本無意挑起筆戰之類的,只是看了您的回覆您一直針對"房仲人員",房地產價格您認為都是仲介公司自行捏造也OK這是合理的懷疑我認同!但內政部的也是捏造的?您一直提由政府監督實價登記才是正確且具公信力的,所以我從頭到尾沒提過任何仲介公司的數據不是嗎?那內政部的網站您看過了嗎?您都不覺得自己邏輯矛盾?我的問題只是測試您是"理性討論"還是"單純批評"而已藉由您的不回應態度我已了解!談判?在學學吧您!都洩底了深淺已試出!我不會再做回應因為這不是"討論"更不想挑起筆戰之類的,謝謝您的批評與指教!

jim_raynor wrote:
實價登錄好處多多,這樣至少不用每次都要打電話給銀行做估價,


其實這對於金管會對銀行稽核上也是一個重要依據, 尤其是關於房屋擔保品價值評估模式, 能夠變得容易些
道格吐司 wrote:
不錯, 還有點理智,...(恕刪)

我從頭到尾都說買賣方行情認知會縮短這OK
問題在於你的論點:實價登錄=大家認同買賣行情=議價空間少=仲介會倒=售屋網會大發~~幽默的梗
專業是啥小??我只知道喔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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