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94088 wrote:為何不信那個是在合約...(恕刪) 每天跑步的跟10年跑一次的誰體力好?仲介每天接觸房屋,買家賣家10年20年一次,誰比較懂仲介不就是要平安保證買家賣家嗎?(多少人相信那溫馨的廣告阿)竟然還有人說,業務是多帥多美?所以幹嘛信???
還來啊當你下斡旋金之後就代表你同意用怎樣的價格去買那房子講好金額,下了斡旋,屋主同意賣了才來說「嘿~我突然又不同意這價格了,想要重新談」不是房仲把你搞的天翻地覆,他已經盡責按照你之前談好的金額說服屋主了是你自己反悔不想買,故意弄的天翻地覆carrie.tsg wrote:這是因為房仲說先斡旋,才有立場再跟屋主談~~~~是自己太傻太笨了,才會先斡旋!我一直都是要買的,且才改過一次時間,就說我不買,都準備好了耶!是房仲從斡旋後,三天的時間內就把我搞得天翻地覆,讓我不喜歡那個房子了!
先想清楚你到底要買還是不買?如果不買就不要去簽約,直接損失斡旋金會比較小.如果簽下去交易到一半反悔損失會更大.斡旋金理論上在屋主同意前是可退的,屋主同意後就不可退,就像屋主收了你的斡旋,但又找到另一個買主,他也可以退你兩倍斡旋反悔.回到老問題,你應該理性問自己到底要買還是不買,若真的想反悔就找損失最小的途徑會比較實際.
富有族 wrote:其實斡旋金就是跑腿費阿難怪房仲會說好! @@a『斡旋金』並不會到仲介口袋裡喔~如果屋主同意價格與條件,『斡旋金』就會由屋主收下當成購屋訂金。如果屋主始終不同意,斡旋期限截止後,斡旋金會全額歸還給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