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抽佣金制度要改,房價才會降!!

房仲角色有必要存在,如果不是抽佣金制度,那要提高門檻。
THE666 wrote:
我有一個朋友花了3200萬,去買一間"房價"1600萬的別墅,
創下該社區天價紀錄,
為什麼我朋友願意花3200萬?
因為前屋主花了1600萬的裝潢。

是嗎?
前屋主自稱花1600萬裝潢,你的朋友就在房價上加1600萬元.
房價僅僅值1600萬元,竟能有屋主花上與房價一樣的前去裝潢.

既然如此,方便貼出實價登錄來看看嗎?
如果貼不出來,也不令人意外.
房仲有需要存在,但應改進抽傭制這個不合理報酬。

高利潤降低,應該就會減少從業人員,每一個仲介可以服務的人增加,一樣可以收到合理的報酬,但不是啃食一個年輕人數年的青春歲月

02933 wrote:
我這幾年內買兩戶房子...(恕刪)


幸好你你遇到的房仲肯幫忙

10多年前友人也是有房屋購買糾紛(透過房仲購買)
對方是建設公司(已解散)
建商違法將公設違法變更當房屋出售
弄到建管處要來拆房
結果經手的房仲推得一乾二淨
要屋主自己想辦法
只說他們只是仲介無能為力
收4%而已最多退2%買方


只能說找上市上櫃的房仲品牌
也沒什麼保障



按照你這個說法
也可去掉車商
保險商

房價的原兇就在於屋主本身
即使沒有房仲存在.比價效應還是存在
昨天 樓上陳太太 他們自己賣了一坪45萬
我家比他低一層 裝潢好了一點 我要賣46萬
我家比他高一層 裝潢好了一點 我要賣47萬

另外 仲介費 我要實拿哦....


兄台 你還看不清人性

高中畢可以做仲介,又有幾個人做好的
你可以去做做看,然後在嘴幾砲吧


程大器 wrote:
感覺以前房仲好像沒有...(恕刪)

TOTOYY wrote:
幸好你你遇到的房仲...(恕刪)


我覺得應該改成論件計酬

(賣一間高雄的房子就比較便宜 ?? 賣一間台北得房子就比較累 ?? 沒道理吧)

改論件計酬
房仲不會刻意哄抬房價(為了抽取更高傭金)
房價若下跌,房仲的服務費也不會變少

至於如何制定酬勞
這可以算出來的 (賣一間房子需要的人力/時間/銷售廣告費用...等等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是個人意見

bihsh wrote:
我覺得應該改成論件計...(恕刪)


不懂

按件計酬跟房仲負不負責任好像沒什麼關係

過濾及瞭解有問題的案件是房仲的工作之一吧
其實說穿了,這就是代表..仲介這個職業..

是沒有經過政府認證,隨便阿貓阿狗就可以當!

導致素質良莠不齊;要是政府有介入管理.從業人員的資格,以及訂下

嚴格的法律規範個人或是上級的房仲公司..

管他幾趴,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現在討厭的就是..不老實滿嘴謊言的老鼠屎

都是靠抽庸的行業非常多...保險業也是啊..難不得也都不要業務了..

ajosh9435 wrote:
都是靠抽庸的行業非常多...保險業也是啊..難不得也都不要業務了..


先說,這是我個人看法

仲介是媒合買主跟屋主
為什麼要抽傭? 應該是收取固定的服務(媒合)費用吧?

同樣這間房子
房價高就要收比較多錢 (房仲的專業隨房價漲而提升?)
房價跌就只能收比較少錢 (房仲的專業因房價跌而被打折?)
服務費隨著房價高低而起伏,真的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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