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抽佣金制度要改,房價才會降!!

感覺以前房仲好像沒有那麼多,但這幾年來,房仲一家接著一家開就像7-11一樣多,就可以知道利潤有多驚人。



其實如果沒有房仲,台灣的房價可以少一成到二成,

你說房仲有創造出什麼價值嗎?沒有,他們做的事,其實都是拿買賣雙方的錢,來做廣告而已。



以現在科技跟網路的發達,真的覺得房仲沒有存在的必要性,老實講他們只是房市的寄生蟲跟吸血鬼。



房屋買賣簽了約後面都是代書在弄,房仲有什麼專業嗎?



房仲說,找房仲買賣房屋比較快,如果政府有心要解決高房價,就是把房仲這個沒有用的中間商給去除掉,設立一個類似591的網站,規定買賣房屋都要上個網站登錄房屋資訊及照片、價格。



政府只要這樣做,我就不相信房仲還敢拿翹說他們買賣房屋比較快。



因為他們就是利用『資訊不對稱』這個點在吸一般上班族的血汗錢,很多的物件都在他們手上,想當然他們買賣會比較快。



就像一個網站賣的東西愈多,當然會吸引很多人去瀏覽跟交易,一個網站的東西愈少,當然就愈少人會去看。交易當然就會變慢。



以前還沒實價登錄,房仲更利用這個資訊不透明來騙要買房子的人,現在這個點還是不夠透明,才會讓他們有騙錢的空間在。

房仲如果一天比一天少,房價才有降的可能,如果房仲依然生意旺盛,房價要降還是很難,因為他們檔在買賣的中間,要賺一筆,賣的利潤空間被壓縮了,當然房價降不下來。



看過一個房仲說自己從業六年,成交件數130件,以1件收30萬就好,六年收入就3900萬,一年年薪650萬,一個月54萬,比總統的薪水還高。

以一個沒有成本的行業來看,根本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性

程大器 wrote:
感覺以前房仲好像沒...(恕刪)


房價泡沫化的元兇⋯⋯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照你這種邏輯..那需要建商 都由政府來蓋國宅就好了..住者有其屋 不是更好
沒有建商 地主 炒地皮 省更大....
有利可圖有點像賣古董的?鑑定的?

屋子有 屋主刊登 仲介 法拍屋

像沒歌手也可以自己唱歌自己聽?

沒代書也可以自己手續自己辦?

沒仲介也可以自己來。591屋主開的價更高

這個仲介能把100萬的房說變200萬,賣150萬很好阿,多賺。
普通股票買賣會有的費用:
買進:手續費千分之1.425
賣出:手續費千分之1.425 + 證交稅千分之3
一進一出約千分之6(0.6%)
(電子或網路成交折扣更多)

普通房子仲介買賣的費用:
買進:手續費千分之20 + 契稅
賣出:手續費千分之40 + 土地增殖稅
一進一出約千分之60(6%) + 政府抽稅

房子買賣動輒百萬千萬
這抽成規定不合理的高

沒關係生命自會找到出路
所以有applehouse的崛起
https://www.applehouse.io/
請問是每個月都能成交嗎?

還有成交買賣雙方都是自己的嗎?能拿到全部?公司都不用抽嗎?

真正到業務員手上的有多少 小黃小綠 8% 就算真的給他30萬業績 2萬4 這樣多?
樓上的比喻失當

建設的專業是房仲業者遠遠比不上的

今天只要一個高中畢業的就能取代現今房仲業務做的工作內容

但建設這種高度專業跟技能的事,卻是很難取代!
想想網路有幾年了,這些賣屋網站有幾年了,
仲介有因此減少嗎? 沒有吧。

下面這篇我寫的,可以參考看看,讓各位知道仲介在做什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761147&p=1

如果仲介那麼簡單,那仲介的陣亡率就不會高達8成了。
服務費不是最多6%......
能把6%的空間轉變成便宜一兩成
樓主不當居間仲介太可惜


法客 wrote:
看過一個房仲說自己從業六年,成交件數130件,以1件收30萬就好,六年收入就3900萬,一年年薪650萬,一個月54萬,比總統的薪水還高。
以一個沒有成本的行業來看,根本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性


這段就更不用多說了...完全沒有常識可言
多少人是因為不想為了金錢而失去良心才不做的?!

房仲有存在的必要性?

但數量絕對不需要現在5步一間,3步一間!!

而且拿的佣金也絕對不需要現在那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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