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有位朋友去看 興富發在淡水的建案也是付小訂代銷說要談看看結果也是代銷說公司不同意後來我跟他說 如果你認為你的價格是對的 ...那就堅持吧當然後來沒買到(以1200多萬的房子 差20萬吧)後來 這位朋友買在北投他說 還好當時沒買到 ....讓他看到更喜歡的地點 更喜歡的房子看你自己了如果 你是真的很喜歡很喜歡 我是認為不差那10萬 如果還好 你就當成與那房子的緣份吧(畢竟 代銷收小訂 是還沒有完全確認可以成交)
"小姐給我的收據註明此價格上需公司同意否則無條件退費."當初我也是如此新屋...下斡旋金...5萬註明這點價錢...我堅持原來的價錢建商也叫我加....我堅持不加....不然我就退囉來回幾次...成交了看你自己的底價是多少...不合算...就不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