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保留戶,倒是挺有趣的名詞,建商蓋房子就是為了賣,怎麼還會有保留戶不過地主保留戶應該是有,如果是合建,當初地主所選的要賣掉變現但是特徵不會是2樓4樓的,樓層位置應該都會挺漂亮的,因為這可能還沒蓋就已經選好了
starnight817 wrote:請問一下一般來說什麼...(恕刪) 提供一實際案例及個人淺見:一棟建商地主合建11樓40戶左右房子河案景觀,地主大都分了20層中低樓層含店面,建商拿了20戶低、中、高樓層,本建案是採先建後售,大約去年七、八月開始,結果建商開賣從八樓以下(含),因低樓曾面對老舊建物五樓加蓋至六樓所以採光景觀不好,七樓、八樓以上才有無敵河景,每戶從950到1200萬不等(依樓層高低),約於今年三月成立委會,結果看住戶名單九樓十樓住戶均登記為建設公司,十一樓有退縮露台為建設公司高層主管所有。經打聽之後才知為啥九樓、十樓為建商保留戶:1.因為去年八、九月開始房市急凍,看屋的人多,買的人少,而且都拿大刀砍,所以建商為了不讓高樓層被廉價出售,所以鎖住不賣,謹提供八樓景觀戶夾低樓層來賣,九、十樓等景氣回升,也是在賭。2.因為低樓層有出售的均已完銷,不管賣價好壞,已將建築成本及銀行貸款還清(註:土地幾乎無成本),因已無成本壓力,所以才能擺著保留戶。3.事實証明擺著是對的,今年五、六月房市回溫後,建商開始拿出來賣,九、十樓均以1350至1500萬不等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