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今年三月有房屋仲介告知我們房東要賣房子了!
後來都是仲介直接來找我們接洽~
第一次的仲介是說要我們馬上搬走,房東會退押金及違約金
隔天又變成我們隨時可以搬走,房東會退押金(我們不用付違約金)
,除非有人要買房子房東才會付違約金
但我們只能住到約滿(年底)約一到一樣要馬上搬走,此段期間房屋仲介會隨時帶人來看房子
房屋仲介還說房東已經""全權委託他""處理
到今天我們已經找到其他房子要搬了
今天告知房東後他大發雷霆,說我們違約要扣我們押金,說他沒有這樣跟仲介講
他堅持不退押金,而且要我們一定要住到約滿
有人可以告知這種情況押金拿的回來嗎
難道在房子出租期間房東還可以委託房屋仲介賣房子,並讓仲介隨時帶人來看房子
那我們的隱私不就蕩然無存了

更新:女友說在仲介找我們後她有打電話問過房東,所以房東是知道的,我們並不是都沒有問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