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的住宅區集合大樓,一樓及地下室可做餐廳與超市嗎?

請問今年底要動工的大型集合住宅,基地約2000坪屬於住宅區,他的地下室或一樓還可被用來做大賣場、超市、或連鎖餐廳等商業用途嗎?

現在許多規劃較講究品質的大樓,似乎都沒有複雜的商業使用,這是法令的規範限制,還是住戶公約的約束,如果保持單純的居住環境,似乎也可維持在同區域內,較穩定房價水準,請01各位解惑,感謝了!

海安霞客 wrote:
要看所屬建地在地方政...(恕刪)



原來規定細則這麼多喔,那還真是因地而異! 感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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