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X先生用1400萬買了一間42坪的公寓5樓,以為撿到便宜,沒想到鄰居卻告訴他,有人跳樓,X先生氣得要退訂金,但房屋仲介堅持,跳樓的地方在樓梯間,這樣不算凶宅,不能退訂。
只是從外頭看,公寓5樓一層一戶,跳樓地點在4、5樓間窗戶,不在主建物裡頭屬於公共空間,但是這個樓梯也只有五樓住戶會經過,這樣到底算不算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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