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天提出初步版本,經行政院通過後,再送立法院立法:

奢侈稅首先鎖定 " 非自用不動產",如非自用住宅,買進後一年內賣出將按照買賣價格另外課徵 15% 的稅

二年內賣出將課徵 10% 的稅 ............. 2/24 引述中央社。

如果真立法通過(最近民氣可用),個人覺得這招應該很有效(殺手鐧),在立法院通過後應該會產生一波投資客

拋售潮,不過 " 非自用不動產 " 該怎認定阿 ?

p.s. 版上的仲介大哥們應該也會贊同這政策吧 ? 有拋售才有佣金可抽阿 !
adan1689 wrote:
財政部今天提出初步版...(恕刪)


樂見政府醒了, 這算是出重拳了, 不管賺賠都要刻稅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用名下沒房子的人頭購買就可以了~

zzxcv wrote:
樂見政府醒了, 這算...(恕刪)


財政部今天提出初步版本,經行政院通過後,再送立法院立法...

你確定醒了嗎?還是只是在邊夢遊邊說夢話?
選舉快到了總得做做樣子,
到時候產業界大老進去喝喝咖啡後又轉彎啦

fonming wrote:
財政部今天提出初步版...(恕刪)


說的也是...可能演個戲一下, 到時卡卡院長又會出現
"馬英九總統" 昨天拍板,政府將對炒房、高價品等課徵「奢侈稅」,稅率最高百分之十五。財政部推估,政府一年稅收可增加約一百五十億元,其中來自「打房」就逾百億元。

"財政部長李述德" 昨天向馬總統報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條例),其中將炒房納入課稅,針對持有對於房市投資客依持有期間長短分級課稅,一年以下依實際交易價格課百分之十五、二年以下課百分之十,持有兩年以上的交易就不會課奢侈稅。

兩年以下轉手的非自用住宅,依實際交易價格加課百分之十至十五的重稅,勢將影響短期買賣牟利的房市投資客。

.............. 引述2/25聯合電子報 ~ 這應該假不了吧 !!

但問題一、非自用住宅怎認定 ? 問題二、課稅基礎(交易價)是採公告地價、實際成交價(怎查) ?

版上房仲業務 & 投資客 : 發表一下看法吧 ? ( 畢竟你們是政策影響者 )
投資客大概忙著拋售去了
等到立法通過
更痛 趁現在忙著拋售
應該沒時間來這看文章
一直覺得把寵物擬人化的人,其是是心靈很空虛的人,因為他需要有個人(或者動物)對他搖尾乞憐
先跌得應該是新興重劃區
新莊副都心 重陽重劃區 南港之類的
量大的林口淡水也要閃
這些量大區就跟股市籌碼一樣不穩定
非自用不動產就是非自用住宅, 這點很好認定, 如果要用人頭, 那你必須要有很多人頭才行
因為一個人頭兩年之內只能用一次
adan1689 wrote:
財政部今天提出初步版...(恕刪)

對於"預售屋"買氣會有一些影響...........
對於高週轉率.的投資客也會有影響.........


但是對於房價實際上.....""沒有什麼影響"".....
因為大家很快就會適應了!!!
新加坡也實施了15%的稅....但是房價依然很高
香港也有10%的短期買賣所得稅.....但是房價還是高到....你下巴會掉下來...
中國更狠.5年內轉讓抽20%營業稅......都已經實施了第8年了.....但是..房價"只有更高"

有效嗎 ??? 你自己判斷吧 !!

房價的最根本問題.是在於....."土地"
如果你"沒有能力"管理土地.....也只能夠玩玩"雁過拔毛"..抽點小稅的 遊戲..........

林口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連政府蓋的國宅.成本都要超過16萬/P.........那你這個政府.有啥資格去管"建商的房價"......只許州官放火嗎?
一個人口不到9萬的小鄉鎮!!房價炒上30-40萬/P....
已經跟600萬人口的深圳市市區.和2000萬人口的廣州市."市區房價"一樣高了........這兩個都市"有地鐵站"的市區精華區房價 一台坪約35萬台幣上下............



這個 什麼奢侈稅的...有效嗎 ??? 你自己判斷吧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adan1689 wrote:
但問題一、非自用住宅怎認定 ? 問題二、課稅基礎(交易價)是採公告地價、實際成交價(怎查) ?

版上房仲業務 & 投資客 : 發表一下看法吧 ? ( 畢竟你們是政策影響者 )


成交價現在都要登錄吧,這應該騙不了人的

1.我是投資客我會把成本墊高給住戶...繼續賣(比較行不通)

2.像炒過頭先生找傻B網友當人頭 (比較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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