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天提出初步版本,經行政院通過後,再送立法院立法:
奢侈稅首先鎖定 " 非自用不動產",如非自用住宅,買進後一年內賣出將按照買賣價格另外課徵 15% 的稅
二年內賣出將課徵 10% 的稅 ............. 2/24 引述中央社。
如果真立法通過(最近民氣可用),個人覺得這招應該很有效(殺手鐧),在立法院通過後應該會產生一波投資客
拋售潮,不過 " 非自用不動產 " 該怎認定阿 ?
p.s. 版上的仲介大哥們應該也會贊同這政策吧 ? 有拋售才有佣金可抽阿 !
"財政部長李述德" 昨天向馬總統報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條例),其中將炒房納入課稅,針對持有對於房市投資客依持有期間長短分級課稅,一年以下依實際交易價格課百分之十五、二年以下課百分之十,持有兩年以上的交易就不會課奢侈稅。
兩年以下轉手的非自用住宅,依實際交易價格加課百分之十至十五的重稅,勢將影響短期買賣牟利的房市投資客。
.............. 引述2/25聯合電子報 ~ 這應該假不了吧 !!

但問題一、非自用住宅怎認定 ? 問題二、課稅基礎(交易價)是採公告地價、實際成交價(怎查) ?
版上房仲業務 & 投資客 : 發表一下看法吧 ? ( 畢竟你們是政策影響者 )
adan1689 wrote:
財政部今天提出初步版...(恕刪)
對於"預售屋"買氣會有一些影響...........
對於高週轉率.的投資客也會有影響.........
但是對於房價實際上.....""沒有什麼影響"".....
因為大家很快就會適應了!!!
新加坡也實施了15%的稅....但是房價依然很高
香港也有10%的短期買賣所得稅.....但是房價還是高到....你下巴會掉下來...
中國更狠.5年內轉讓抽20%營業稅......都已經實施了第8年了.....但是..房價"只有更高"
有效嗎 ??? 你自己判斷吧 !!
房價的最根本問題.是在於....."土地"
如果你"沒有能力"管理土地.....也只能夠玩玩"雁過拔毛"..抽點小稅的 遊戲..........
林口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連政府蓋的國宅.成本都要超過16萬/P.........那你這個政府.有啥資格去管"建商的房價"......只許州官放火嗎?
一個人口不到9萬的小鄉鎮!!房價炒上30-40萬/P....
已經跟600萬人口的深圳市市區.和2000萬人口的廣州市."市區房價"一樣高了........這兩個都市"有地鐵站"的市區精華區房價 一台坪約35萬台幣上下............
這個 什麼奢侈稅的...有效嗎 ??? 你自己判斷吧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