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上個月中買房簽約.付了一成的訂金....但合約中加了一項但書(貸款未達六成則合約視同無效)...代書連找兩家銀行都拒貸六成(最多四成)..可笑的是銀行竟然願意用信貸補足其餘兩成貸款...等於有擔保的不敢借反而敢借沒擔保的信貸(本末倒置)..不過因為利息過高而拒絕....代書現在想要再幫我申請一家銀行...如果小弟不想再試了決定放棄...拒絕提供資料...這樣算違約嗎?
既然有特約條款賣方也同意的話的確可以解約不過合約上只寫貸款未達六成則合約視同無效銀行都讓你六成了~因為你並沒有附註不能加信貸利率對賣方的確說不過去代書還是有努力幫你想辦法不過單就字面看來是可以主張此契約無效不過過程保證你會受不了建議你繼續提供資料最後是正確寫法買賣雙方議定,若買方銀行貸款未達X萬,不能加信貸利率買賣和約即失效,賣方應退還定金及頭期款.退還日期方式由買賣雙方於解約時議定下次做能力範圍能做到的對大家都好
markkyoto wrote:小弟於上個月中買房簽...(恕刪) 解約吧!!再聯徵下去你就真的貸不下來了!!短時間聯徵多次會被信用扣分的!!要不是你條件不好,貸不高..要不是你買貴了..所以貸不高..
可以把你買的物件說明一下嗎房貸只能貸四成,可能是你買的超貴?就是房子不好?地段不好?因為你可以配合信貸,應該可以排除個人信用問題就合約書上面的寫法 ,我個人認為你算違約去做海砂屋或輻射或證明這間是凶宅吧
markkyoto wrote:小弟於上個月中買房簽...(恕刪) 若這個房屋房貸部份鑑價核貸未達6成,你若有在契約上註明房貸未達六成契約無效,代書已為您送件二次均未達六成,不管你是否同意以自身信貸補足,就該買賣契約精神而言,你已經可以主張契約無效了.聯徵問題你可以再詢問一下代書為宜.話說不是有很多人說鑑價降低至六成是假新聞?
有沒有違約沒說明清楚1.個人的信用瑕疵?2.地段?3.收入銀行此波也打到自住客了6成....................在以前看來隨便一貸就過現在.......................審核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