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打房的社會氛圍,許多人把房仲業也列入打擊對象,我認為這是錯誤的!

房仲業根本沒有剝削人民,這是天大的誤解,實際的狀況是:當屋主想要以高於市場行情的價格售出時,

房仲業可以選擇接或不接這個案子,但問題是若不接下這種案子,往往最後還是被別家仲介成交了!!這

意味著市場行情正在上揚,不接此案的房仲業者誤判行情!

然而當市場行情下跌時,比如說97年底金融風暴或現在政府奢侈稅推出時,房仲業為了成交,還是要想

盡辦法說服屋主願意降價賣,因此房仲業並非只是看多,要不然成交的機會會非常低!!

然而,人性本是如此,賣房者想賣新高價,買房者想要買低價,事實卻是:只有成交才是行情價(真實價格

區間),房仲業在國外就是broker,與股票營業員相當,請不要再污名化房仲業了!房仲業只是合法賺錢,

收取打折過後的合理手續費,並非暴利行業,不信您可以親自來從事看看,就可以知道房仲業是很辛苦

的行業!至於買賣雙方賺了錢,也不可能分錢給房仲業者,不是嗎?難道還要回到過去房地產交易,詐騙

與糾紛橫行的時代嗎?

相反的,房仲業自信義房屋崛起以來,加上內政部制法納入管理後,對整體房眾市場的素質提升有極大

的幫助,對老百姓在財產交易過程中得到更多的保障,減少詐騙集團的犯罪機會,也降低了買賣雙方交

易糾紛發生的可能性!


房仲業的營業員就跟股票市場的營業員性質是一樣的,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在日本或美國,在制度上更

有明確的保障,老百姓的房地產交易,因為房仲業的存在而更順利與降低風險,因此在此呼籲,監察院等

政府單位,請不要只會對小老百姓組成的房仲業下手,好好思考一下,房地產上漲過快的原因,而不是民

粹方式的政治動作,討好一下某些特定對象而已,應該要以更開闊性的格局,兼顧所有人民的利益!
文章關鍵字

jacklin0918 wrote:
最近打房的社會氛圍,許多人把房仲業也列入打擊對象,我認為這是錯誤的!


你可能沒遇過下列幾種仲介:
1. 仲介就是投資客。很多仲介加盟店會跟建商代銷合作,建商先將較好的物件賣給仲介,仲介再以較高價格賣出,而建商手上稍差的物件就可以跟著水漲船高順利賣出。這就是為甚麼自住客老是買不到房子。因為市場根本就被建商跟仲介壟斷了!
2. 仲介跟投資客聯手。買空賣空,再利用比價效應墊高房價。我有一次跟仲介看房子,殺價的過程仲介就告訴我"如果我不買也沒關係,他會找其他投資客來買"。所以議價空間才會這麼小。因為房子都在仲介手上丟來丟去。自住客只能被當猴子耍。
3. 不肖仲介壓低買方價格、拉高買方價格中間賺價差。

就是會有這種爛仲介搞爛了整個市場
房仲根本不能跟股票業務員相扯在一起

現在的房仲都非常會拿翹

會被民眾嗆聲不是沒有道理的

一個巴掌拍不響

有買賣過房子的都知道

房仲抽成方法非常多種根本不想電視廣告那樣所想

我今天是賣方

我為了要拿到我心理實拿的價錢

我會直接跟房仲說 「我不管你賣多少我就是要拿到1000萬(比方)」

這時房仲為了要在這1000萬的底限中多賺點費用

自然而然會做一些功課

把價錢合理的往上抬

再賣出去

不然他的薪水哪裡來?

相對的 我是買方

房仲都會跟我們說 「我會幫你多跟屋主爭取看看你要的價格」

這時他可能只是去喝個咖啡打個網咖

然後晚上10~11點再打個電話給你

跟你說剛談完 屋主的意願如何如何...

當然這樣說法可能都講的房仲很壞

不過 要表達的是 房仲因為是站在「買.賣」兩者之間

所有的資訊永遠都是第一手

所以如何操縱這個盤局 打算要從中收取多少

自然大家摸摸心理都知道

所以你說房仲多可憐!?

就像每個國家的政府一樣

做不好 都會被人民走上街頭罵的跟狗一樣

被罵不是沒道理

請先了解 現在這個房價局勢 是誰搞出來的

如果 大家生火困苦 是不是會罵政府?

房價太高 是不是要罵政府又罵投資客跟仲介?

再來 你說房仲跟股票營業員相當

唯一相當的我想就是 永遠有一個自己操盤的方法

acermate wrote:
你可能沒遇過下列幾種...(恕刪)


你可能沒遇過下列幾種仲介:
1. 仲介就是投資客。很多仲介加盟店會跟建商代銷合作,建商先將較好的物件賣給仲介,仲介再以較高價格賣出,而建商手上稍差的物件就可以跟著水漲船高順利賣出。這就是為甚麼自住客老是買不到房子。因為市場根本就被建商跟仲介壟斷了!
2. 仲介跟投資客聯手。買空賣空,再利用比價效應墊高房價。我有一次跟仲介看房子,殺價的過程仲介就告訴我"如果我不買也沒關係,他會找其他投資客來買"。所以議價空間才會這麼小。因為房子都在仲介手上丟來丟去。自住客只能被當猴子耍。

(當仲介身分又兼投資客時,的確會發生這種情況,所以某些仲介公司均有內規會規範仲介營業員的房地產交易行為;換個角度思考,建商就像股票市場的公司派,投資客就像股票市場的市場派,炒作股票就像炒作房產一樣,積極參予者自然會有更多風險必須承擔,同時也兼具活絡市場交易之功能,其炒作的股票若無價值就不要買,房地產亦如此,不是嗎?)

3. 不肖仲介壓低買方價格、拉高買方價格中間賺價差。

(賺取價差是詐欺行為,合法仲介只能收取政府規定比例內之服務費,若有賺取價差者可舉發之)

就是會有這種爛仲介搞爛了整個市場

jerryFQ wrote:

房仲根本不能跟股票業務員相扯在一起

現在的房仲都非常會拿翹

會被民眾嗆聲不是沒有道理的

一個巴掌拍不響

有買賣過房子的都知道

房仲抽成方法非常多種根本不想電視廣告那樣所想

我今天是賣方

我為了要拿到我心理實拿的價錢

我會直接跟房仲說 「我不管你賣多少我就是要拿到1000萬(比方)」

這時房仲為了要在這1000萬的底限中多賺點費用

(合法仲介所賺取的費用只有一種,就算用此種談法,也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上限喔!)

自然而然會做一些功課

把價錢合理的往上抬

再賣出去

不然他的薪水哪裡來?

相對的 我是買方

房仲都會跟我們說 「我會幫你多跟屋主爭取看看你要的價格」

這時他可能只是去喝個咖啡打個網咖

然後晚上10~11點再打個電話給你

跟你說剛談完 屋主的意願如何如何...

當然這樣說法可能都講的房仲很壞

不過 要表達的是 房仲因為是站在「買.賣」兩者之間

所有的資訊永遠都是第一手

所以如何操縱這個盤局 打算要從中收取多少

自然大家摸摸心理都知道

所以你說房仲多可憐!?

就像每個國家的政府一樣

做不好 都會被人民走上街頭罵的跟狗一樣

被罵不是沒道理

請先了解 現在這個房價局勢 是誰搞出來的

(我個人認為房價上漲有幾大因素:
1.政策造成:包括良性的經濟成長與兩岸和平紅利等,以及負面的幾乎無限制壽險公司炒高土地價格等
2.建商造成:某些建商見獵心喜,明明是C級地段,卻推出A級價格...
3.投資客造成:低買高賣
4.某些身兼房仲與投資客身分者造成:如前所述)


如果 大家生火困苦 是不是會罵政府?

房價太高 是不是要罵政府又罵投資客跟仲介?

(個人認為,房價下跌並不會讓大多數人民生活比較好過,房價上漲過快的確是會造成問題,所以我也是希望房價上漲不要太快,支持政府的奢侈稅政策,但一眛說房仲該罵,除惡等字眼,我認為跟搞階級鬥爭一樣,過了頭!很好笑!!))


再來 你說房仲跟股票營業員相當

唯一相當的我想就是 永遠有一個自己操盤的方法
""相對的 我是買方

房仲都會跟我們說 「我會幫你多跟屋主爭取看看你要的價格」

這時他可能只是去喝個咖啡打個網咖

然後晚上10~11點再打個電話給你

跟你說剛談完 屋主的意願如何如何...

當然這樣說法可能都講的房仲很壞"""

~~~~~~~~~~~~~~~~~~~~~~~~~~~~~~~~~~~~~~~~~~~~

這段很好笑跟我當原廠工程師一樣

客戶總是不斷跟我摧促零件到了沒因為機台當在那邊不會動

外國都在放假了根本沒人對應找鬼歐

然後我就會去上網聊天抽根煙過兩三小時後

再跟客戶回應東西還在原廠訂作中真的沒辦法哈哈哈





DANTELIU wrote:
""相對的 我是買方...(恕刪)


每個行業都有他的甘苦,有時說謊更是必須的,只要不是涉及法律的底限,各行各業都存在這種情形,不是嗎?
房仲業特別會說謊嗎?可不一定!律師,政治人物,財團老闆呢?

有個新聞可供參考,因為仲介太老實,結果被屋主告,檢察官還起訴仲介業務,很有意思吧?給愛砲仲介的"憤青網民"參考一下!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4663109&option=society

自由時報 / 2011/02/22

洩漏賣方底價 2房仲被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王定傳、簡明葳/綜合報導〕某房仲公司劉姓及簡姓女仲介經理人,被控前年4月間以電話聯絡方式,洩漏由鄭姓客戶委託賣出位在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上的房屋及車位底價1150萬元,使盧姓女買主以1135萬元購得該筆不動產,板橋地檢署偵查認定,委託賣屋的底價屬於工商機密,非經委託人同意,仲介不得告知第三人,昨依妨害秘密罪嫌將劉、簡2女起訴。

房仲:價格雙方都同意房仲公司劉姓協理回應,該案是與賣方簽定的「一般委託約」,多家仲介都知道底價,且交易結果是買、賣雙方到簽約中心見面談價,最後成交價,是買賣雙方都同意的價格。劉姓仲介員堅持沒有洩漏底價,買方也曾出庭作證「沒有透露底價」,若後續開庭,會再出庭說明。檢方指出,鄭女前年4月委託劉姓女仲介,銷售坐落在新莊區思源路的「五星尊爵no.6」房屋和車位,後來在電話中將底價1150萬元訊息告訴在另家分店任職的簡姓女仲介,由簡女告知買方。檢方認底價屬工商機密檢方偵查時,劉女表示,她不知道買方是盧女,也沒有向買家說過底價,而且房屋買賣是否成交要看賣方意願;簡女說,告訴人除委託這家公司賣屋外,還有委託其他仲介公司,買方只要經過資訊收集就可知道房屋的大概底價,盧女看屋當時就知道每坪行情21萬或22萬元,她以為盧女從別的仲介公司知道底價,所以才會透露底價,目的是希望盧女可以往上加價,以達成房屋成交目的。盧女向檢方說「當初已加到1100,他們還是一直堅持要1150」,因此檢方認定被告已洩漏底價,2名仲介屬共同正犯,但目的是希望買家能提高價金,以符合告訴人所設定的底價,未損及告訴人利益。

我不認同耶~
我媽咪也是房仲~其實他才入行沒兩年
說實話,她並不是業務的料
每次看他在跟客人講電話,都會覺得為什麼都把底線直接的告訴對方了
媽媽做房仲做的很辛苦~
但是心的開心的..因為不該賺的錢,我媽咪真的一毛也沒去賺
最近結婚了~媽咪變得比較無聊~聽說最近他都早上九點出門~有時晚上9點才到回家
問他做這麼長時間~收入有沒有比較多
他都說金錢上沒有多,但交了很多朋友!!
其實常在外面咖啡廳聽到其他房仲業者賺很大~
都會覺得自己媽媽怎麼那麼笨
但是,人在做,天在看!!她雖然零用錢賺得不多,她雖然每天都很忙碌,忙碌到無法跟我出去逛街!!她雖然很笨,都不會做生意...但這就是我最可愛最善良的媽媽!!還是有好的房仲啦~
股票交易價格透明公開,交易稅公定,量多還可以議價少手續費
交易過程有保障

房仲跟交易員不能相較,跟消售投資理財專員比較像
跟投資客比,房仲業沒有那樣過份,只是他們的手法讓我很不舒服

不管是兩面手法或者是誇大不實....都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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