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及土地稅用實際課稅及時價徵收與賠償 投票同不同意

有鑑於土地徵收時 常常有人抗議 賠償不公 有人建議用實價課稅與賠償 我認為的優缺點如下

大家可以再補充
優點 :
1.政府將獲得大量的稅收

2.房屋土地價格勢必大幅降價 尤其是台北市 (當然也不知道會不會有假交易 及如何預防)

3. 將降低被徵收的人抗議(因為永遠有人會認為估價不符)



缺點:
1.有房屋及房地產 需付出大概5-20倍以上的稅(越高價影響越大 尤其台北市)

2.租金上漲 (反映稅金成本)

3.時價徵收時其實地價並不高 一般等開發完後 地價才會上漲 並沒受益很大

4.農舍 違章建築 怎麼辦?



不要亂嚇唬人
即然要用實價課稅, 那當然稅率要降.
不然總稅收一定會大輻上揚
你的想法和一般雲端官員的想法相同....
不要用這種方法嚇我們小老百姓, 好嗎?


現在稅率 自用 地價稅千分之二 住宅 百分之1.2 我相信別沒有很高(能否提供 其他國家稅率 同樣實價課稅) 在01 內講 美國稅率 都很高的
總不能 又要政府時價徵收 但是實價課稅時 卻又減稅 結果政府沒錢 還不是害到我們自己
沒有減稅好嗎?
國家會算的好好的
總稅收是可以不變

提高實際價值x降低稅率=總稅收不變
反正要繳稅的 大家都反對 要減稅的 大家跑第一 最好農民津貼發到一萬好了 反正我家有三個正在領老農津貼 這樣合理嗎? 結果大家 都要福利 最後受害的是誰


peter lai88 wrote:
反正要繳稅的 大家都反對 要減稅的 大家跑第一 最好農民津貼發到一萬好了 反正我家有三個正在領老農津貼 這樣合理嗎? 結果大家 都要福利 最後受害的是誰


受害的都是沒收到資訊的那一個.

放空真難,GG老愛攪局.
奇怪, 明明就沒有說要加稅或減稅?
是我打錯了嗎? 抱歉! 文筆太差
我不贊成 因為這是變相加稅

但是我希望 土地征收時 需(市價+公告地價)/2 以上

當然最好是市價徵收 不過想也知道不可能 沒實價繳稅義務 怎麼可能實價徵收

北市新北市徵收是以公告現值+40%徵收
話雖如此~~政府已經沒錢收~
更何況很多土地的市值是比公告現值低的
專業是啥小??我只知道喔耶~~
這有甚麼好吵的,公告現值會越來越趨近實價的啦,政府根本不會笨到大辣辣的公告用實價課稅,那大家會民怨,慢慢調高公告現值,一區一區的調,今年讓台北某一區某些人叫一叫,明年換高雄,台中去叫,只要不會全民一起叫,稅收就變多了,何必憂天乞人要怎麼課,去年新竹縣公告現值就跟你調了300%,馬上地價稅多多了3倍,搞得建商也挖挖叫,政府不會笨到用時價去課徵然後降稅率,那整體稅收不會比較多,調公告現值是地方政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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