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上本公寓大廈當時也很多空閒車位
想說那就先用租的吧! 結果現在問題來了
因為老婆有孕 再加上現在附近已無空閒車位(很多都買了或租了)
我們本年度的車位租金也已經繳納完畢了
現在管委會卻告知說有人要購買我們承租的車位
要求我們遷移另選他位...
我很不想換 但現在要我再拿一筆錢買車位說真的有困難
以下的解決方式可行嗎?
1.我可以用民法中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向管委會提出異議
(房屋我知道可以這樣 但是停車位可以嗎???)
2.甚至即便承租日期已屆 我也有土地法中優先承買權
應先告知我有無購買意願
感謝各位的幫忙 這樣我知道怎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