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看了一間房子,總體感覺都還不錯
剛好屋主跟我是同公司的,想私底下去找屋主談
看看的屋主的底價在哪裡.看可否私下不要透過仲介自己交易
這樣兩邊都可以省下仲介費,這樣談價的空間也比較大一點
不知道這樣是否會有什麼問題
上網查了一下,說賣屋的約有專任跟一般約
有人說一般約的就可以不透過仲介交易
有人說專任約就無法私底下交易買賣
這樣成交房仲一樣會跟你收取服務費
有人說可以去將專任改成一般約就可以私底下買賣
也有人說在專任期間無法更改合約
看了我也搞不清楚這到底能不能私底下買賣了
不知道是否有人有這樣的經驗
或者是對這各比較了解的能告訴我一下
謝謝了!!
問幼稚園的小朋友都知道,當然不可以.
我想,這兩個是一模一樣的問題,怎麼需要在這裡提問.
但是有這種想法的人真的很多,
連我老婆都這麼想過,但被我訓了一頓
天啊,台灣人的道德觀怎麼這麼差,
就因為仲介費用比較高?
其實2%,4%很高嗎?我不這麼認為
只是因為這樣的費用收取是透明化的,
感覺好像是額外付的錢,是多付的
一個包包,一台車成本跟利潤你們知道嗎?
你們要是知道一定說,靠!怎麼賺這麼多!
加上房子總價又高,所以付起來很痛
我也付過,我也知道付起來很痛
但使用者付費,天經地義
做生意,開店本來就是要賺錢的
說別人賺的多,那是別人有本事賺
你以為2%,4%這麼好賺阿
你可以跟仲介殺服務費,我可以認同
但你要搞私下成交,我鄙視你!
有本事就自己去找房子,要請仲介幫忙,又不要付仲介費,這什麼心態.
最後我要說,是的!我是仲介.
但我確信我的想法是正確的,是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