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現住六樓.但是門前整條巷道被附近的居民停滿他們的車.
有人甚至停了機車輪胎上鎖直接鎖在水溝蓋上 有的則是擺放花盆
與三角鐵架
雖然兩側無劃紅線 但是真的可以如此嗎?
打去1999結果既然回我"為方便住戶朋友臨時停放"把我打回
有次我想說無人劃紅線剛好有地方可停汽車 我就給她停了結果被住戶
說這是他們的車位硬把我趕走 想說打電話申訴也無效 警察局也不管
請問還有更好的方法來讓這些住戶不要設路障或停車嗎?
那要怎麼讓政府來劃紅線或變成消防通道呢?
wei11151115 wrote:
那要怎麼讓政府來劃紅線或變成消防通道呢?(恕刪)



wei11151115 wrote:
請問現住六樓.但是門...(恕刪)

說目無王法前
要先確認有無王法存在

robinprince wrote:
說目無王法前
要先確認有無王法存在...(恕刪)


我也是這麼覺得...
如果於法有據,1999也不敢直接這樣置之不理,也就是規範外的漏洞啦
如果沒有法律依據,你找民代應該也使不上力
至少找出此處是路霸的規定來,再來說合法的問題

置於規範外的私人車位(先喊先贏),也就要看跟鄰居相處,自己的手腕好不好了
看是否可以投訴到信市長信箱 或是有否影響消防車進入等公共安全為由
去申訴
如果是一樓開店,或是整天有人在家的,那麼在視線所及的車位,是搶不贏他們的。
最好從那些一樓住戶顧不到的車位想辦法 ....

哀~我有愈過這種事情,公寓常常有這樣不成文規定

我家前面是我的,我家下面也是我的,反正就是先佔先贏拉~~

你也不敢去亂停,哪怕到時車被動手腳~

自認點吧...

wei11151115 wrote:
請問現住六樓.但是門...(恕刪)

請先搞清楚一點,這裡是台灣...
情理法的優先順序,可是法官自由心證的共識..

多花點時間去跟臨居溝通,或採用一些比較不易撕破臉的反制措失吧!

wei11151115 wrote:
請問現住六樓.但是門...(恕刪)


一天打一通,都錄音,打了30通後送片光碟給市長信箱和水果日報...

wei11151115 wrote:
請問現住六樓.但是門...(恕刪)


歡迎來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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