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GADETH2 wrote:看上一處公寓價錢都談...(恕刪) 最好是等屋主可以搬出去再簽買賣約現在可以先簽預約,再辦理預告登記,以免他賣給別人並保留條件式買賣價款加減%,以免半年後房市下修,買貴了
lienly2 wrote:萬一出乎你的預測不跌...(恕刪) 買賣房子本來就是你情我願啊不賣或不買---就依違約條款走啊房價又不是固定的,這個月買,下個月也不是這個價啊,不是漲就是跌所以版主這樣的買賣條件當然會有風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