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一處公寓
價錢都談的差不多了
但是賣方說成交後要繼續承租半年
因為新屋還在裝潢

請問
通常這樣的交易
會有甚麼風險?
是否有甚麼相關案例可參考?

Thanks in advance!
1.簽購屋意向書,半年後再來簽正式買賣合約

2.屋主簽保證書,保證半年後交屋,期間有任何意外(可以一一列舉),屋主雙倍退還已收款項等等..

總之,白紙黑字
喔喔~
多謝大哥!
就怕買了他不搬或是搬走以後東西被破壞
很麻煩
沒有很複雜阿,把它拆開成兩件事情來看就好了.
1. 你要買房子.
2. 買了以後把他租給人半年.

所以就是簽買賣合約和出租合約就是囉.
Eric N FiFis Blog
去年也碰到個相同條件的物件.
就拆成買賣 + 租賃 個別來處理.

MEGADETH2 wrote:
看上一處公寓價錢都談...(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我當初是賣方,我跟買方交屋後承租一個月,買方不收我租金,但扣留交屋款30萬,待我搬空後再交屋,這些全部仲介代書都會擬訂書狀雙方一同確認簽約,你也可這樣做~
了解了
因為對方說他新買的房子還在裝潢
我實在很怕到時候半年到了他又說要延
麻煩啊~

MEGADETH2 wrote:
看上一處公寓價錢都談...(恕刪)


最好是等屋主可以搬出去再簽買賣約
現在可以先簽預約,再辦理預告登記,以免他賣給別人
並保留條件式買賣價款加減%,
以免半年後房市下修,買貴了
萬一出乎你的預測不跌反漲, 你願意照合約加碼嗎?

大小MO wrote:
並保留條件式買賣價款加減%,
以免半年後房市下修,買貴了
售:很多AV產品

lienly2 wrote:
萬一出乎你的預測不跌...(恕刪)


買賣房子本來就是你情我願啊
不賣或不買---就依違約條款走啊
房價又不是固定的,這個月買,下個月也不是這個價啊,不是漲就是跌
所以版主這樣的買賣條件當然會有風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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