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有兩筆農地,一筆已經蓋有農舍超過35年,最近因為家中成員變多,想要在加蓋,同時考慮到原本的房子是35年的老房子了,因此想要蓋新的,礙於法令規定農舍一人只能一戶,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目前想到的方法:1. 打掉重蓋,方法不可行,因為沒地方可以住。2. 將35年的老房子過戶給老媽,然後再用老爸的名義在第二筆土地上蓋,不知是否可能?3. 第二筆農地過戶給我,可是要兩年後才能蓋,有點久。4. 目前第一筆上面有建物,第二筆上面沒有建物,不知是否有其他可行的方法?
badguy0800 wrote:所謂加蓋是跟遠本的建...(恕刪) 就是引用原來的地基加蓋最快.跟原有建物連結農地要756坪以上才可蓋高度不得超過10.5公尺總樓地板面積則為495平方公尺(150坪)建築面積不得超過其耕地面積百分之十假設你的地為3分地約880坪可蓋建築面積約88坪.地板面積約150坪可蓋成一樓88坪二樓62坪.或一二樓各75坪.或一二三樓各50坪(高度低於10.5公尺)
面積兩塊都大於3分地(有相連接),看起來最快的辦法是將舊的房子過戶再蓋,不過我還需要考慮未來贈與/遺產稅的問題。不知道房子名子可以多人共有嗎?這樣可以減少一點稅賦。不行,農舍所有權人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之後農舍移轉土地也要隨之移轉,不能單房子部分過戶農舍及農地贈與移轉只要提出農業使用證明可免贈與稅(前提不得有違建)要不然到時農業使用證明不予核發,遺產稅亦同最重要雖然可免贈與稅及遺產稅,但受列管5年必須作農業使用且不得移轉
前年家裡有農地買賣,國稅局的小姐是上google地圖及街景圖看是否有違規雖然當時有去鄉公所取得農用證明,但是國稅局小姐看到有建物,而我們又拿不出建築許可,被扣了很多稅原本的農舍要找看看有沒有相關許可文件,不然移轉時很麻煩35年前蓋的房子,應該也找不到當時有沒有申請建照,最快的方式或許是原地加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