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分後衛 wrote:那我提供台北市幾棟三米六跟四米二的小套房裡面全部是作夾層的,舉報有沒有獎金戀戀台大,遠企之戀,EAT...去拆吧 要看縣市政府有沒有編列檢舉獎金的預算,如果有編列預算就有獎金,直到該預算年度預算用罄為止!
zax903 wrote:這就是為什麼 鐵皮屋業者 最近都很熱阿要搶在新法通過前 把自己的違建 列入舊法規範之中 這是對法律不懂的人,才會有這樣誤解!早期違建因為數量太多,所以緩拆,而非就地合法,這跟「法律有不朔及既往的原則」,完全不同!更何況每年都有拍攝空照圖,哪一年蓋的違建,都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