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婆一直都是租屋,一直到家裡小朋友快兩歲,終於找到一間我們負擔的起的房子,因為我們真的沒多少錢,所以超過我們預算的房子,再怎麼好也不會逞強購買... 一直找到這間新豐的透天厝,原本屋主開價也超出我們預算,但是因為仲介居間協調,最後說屋主體諒我們夫妻倆帶一個小孩很辛苦,所以願意用雙方接受的價錢出售!
當時真的很開心終於有自己的房子,簽約過程中,屋主答應把三台冷氣跟一些家具留給我們,代書要註記在合約中時,仲介店長說,不要把事情搞得這麼複雜啦~ 不要簽啦~ 就因為我們覺得屋主似乎很有誠意,所以答應了口頭允諾這樣的蠢事!...
沒想到事後屋主家人認為賣太低價,導致屋主對仲介非常不滿,因而遷怒到我們買方身上,結果,不但沒有把當初承諾的有價值家具留下,還不斷對允諾的點交交屋日期跳票,讓我們原本開心的購屋計畫,變得心裡十分不舒服,我只能說我們真的太相信仲介,真的是一個極大的教訓!
在這裡PO文,只是希望提醒大家,購屋的時候,一定要白紙黑字,不要心軟或太信任對方,而造成自己的傷害... 我現在也沒什麼能要求屋主的,只希望大家將心比心,好好把交屋事情完成,多一點慈悲心吧~ 這社會真的已經夠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