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正積極的在找房...跟一位住X的房仲接洽..... 哇靠....第一間 帶我去看樓下是凶宅的房子!!接下來1個月 我一共總共才看了4間房子!! 問題是我沒半間喜歡的...房仲就跟我說 要先跟我收10萬的斡旋金....請問這樣合理嗎??
換個房仲吧~~~斡旋是當你看上某一房子時,要委託房仲跟屋主開價,為了避免你開了價之後又不買,所以房仲才要收斡旋金,若物件成交,斡旋金會還你;若你亂開價最後又不買,斡旋金就會被沒收....所以你沒看到你喜歡的房子,是不應該被收斡旋金的!我的理解是這樣,不知道有沒有錯?!還請版上大大多多指教~
1、建議到信義或永慶等其品牌的網站上,蒐集符合你條件的房屋,例如總價、環境、交通、管理費(換算一下一坪多少錢),停車位(是平面式?機械式?…)先做好功課。2、到兩間以上的仲介公司,把您的購屋條件告知,看何時可安排看屋?仲介帶看後,記得有喜歡的物件,要自行再去複看週遭的環境(假日、非假日或白天、晚上)一定要拜訪一下鄰居、里長,「聊」一下房子的概況,再和仲介的說法做比對,會比較客觀。3、若家人複看的物件都滿意,這時再來和仲介下斡旋或要約書斡旋:需先拿出斡旋金,斡旋不成如數返還;若買方下斡反悔,則沒收斡旋金要約:只需填寫要約書,請仲介去談談看,若買方要約反悔不買,違約金較斡旋金高。p.s 若有喜歡的物件,記得到各品牌的網站上看一下,是不是只有這一家仲介公司在賣?還是很多家公司都有賣?如果大家都有賣,挑一家服務好的。祝 購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