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權狀面積就是室內面積?公設不計價?█

剛剛看了這篇文章!!!

新加坡房屋面積與房間數簡介

上面有說,
意思是說同樣買房子(先不管房價多少),
新加坡 買100坪 就"室內使用"100坪,
台灣 買100坪 就"室內使用"不到70坪,

看文章好像是說新加坡公設也不計價?
而且公設也不登入權狀內,
所以同樣買一百坪,新加坡含公設,
其實可以使用到120~140坪了......

PS.好像加拿大也是?
都是算室內面積,
車庫什麼的都不算面積,
所以你買一百坪,國外真正使用的的都不只一百坪....
台灣買一百坪,真正的室內面積都少於一百坪很多很多@@

看來除了雨遮外,
台灣的房屋還有很多東西計了不該計的價.........

如果是真的,
可見台灣房地產法規的質真的很差,
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都沒人發現這件事情嗎?

以上有錯請指正,謝謝^^
全世界 好像只有 台灣(和大陸?)不是實坪計價

很有必要修改法令!
文章內是寫 台灣 大陸 香港 都是一樣的......

為何不搞實坪計價呢?

minkoil2007 wrote:
全世界 好像只有 台灣(和大陸?)不是實坪計價

很有必要修改法令!
marcoolmarcool
香港已虛坪制改為實坪制,為什麼香港可以台灣做不到呢?

benison868 wrote:
文章內是寫 台灣 大...(恕刪)


因為實坪計價下賤的建商 就無利可圖 無法從你我身上卡油水!
有時候越瞭解國外,越走出國外,
越感覺台灣的法令真是OOXX,
立委果真是利委..........

minkoil2007 wrote:
因為實坪計價下賤的建商 就無利可圖 無法從你我身上卡油水!
其實都是數字上的遊戲罷了。

公設不計價,難道建商蓋房子公設連成本都不用,免費送?
把自己當成建商,你會做這種傻事嗎?
公設不計價,也只是把公設的費用加到室內去算罷了。

吃自助餐,喝湯免費,真的免費嗎?
以消費者的立場來看是免費,
但以老闆來看,湯的費用一樣算是成本,
這成本誰負擔?
消費者啊,費用加在主食上面了。


假設日本新加坡立法修改,權狀上面要登記公設,
難道日本新加坡建商一間1000萬的房子,
會因為這樣修改後,權狀面積變大了,就變成一間要賣1200萬嗎?


假設台灣立法修改,權狀上面不能登記公設,
難道台灣建商一間1000萬的房子,
會因為這樣修改後,權狀面積變小了,就變成一間賣800萬嗎?
marcoolmarcool
日本買房子除了給你實坪,還送陽台,因為他們法規陽台是逃生用的,說建築成本,台灣成本怎麼跟日本比,但又賣的比日本貴,只因為台灣政商勾結賺黑心錢
別把台灣的思考用在國外上,
在台灣的確如你所說的是這樣,
在國外就不一定了。

在台灣的問題是,
把公設用主建物的價錢賣,
公設成本不會高過主建物成本,
但國外公設是公設價錢,
主建物是主建物價錢,
就算要把公設加到主建物價錢去賣,
達到公設不計價,也是用公設成本去加到總價,
而不是像台灣把公設當作主建物價錢賣,
這差很多歐......

就像雨遮,你賣主建物的價錢,
就算表面上雨遮現在不計價,
在台灣的卻是把雨遮當作主建物價錢賣然後加到總價去,
那一片小小的雨遮賣的跟主建物一樣價錢,
你覺得呢.........

但新加坡不會這樣,
台灣房地產法令水準與既得利益者的素質真的很差......

THE666 wrote:
其實都是數字上的遊戲罷了。

公設不計價,難道建商蓋房子公設連成本都不用,免費送?
把自己當成建商,你會做這種傻事嗎?
公設不計價,也只是把公設的費用加到室內去算罷了。

吃自助餐,喝湯免費,真的免費嗎?
以消費者的立場來看是免費,
但以老闆來看,湯的費用一樣算是成本,
這成本誰負擔?
消費者啊,費用加在主食上面了。


假設日本新加坡立法修改,權狀上面要登記公設,
難道日本新加坡建商一間1000萬的房子,
會因為這樣修改後,權狀面積變大了,就變成一間要賣1200萬嗎?


假設台灣立法修改,權狀上面不能登記公設,
難道台灣建商一間1000萬的房子,
會因為這樣修改後,權狀面積變小了,就變成一間賣800萬嗎?
benison868 wrote:
在台灣的問題是,
把公設用主建物的價錢賣,


你是從何處讓你這麼認為呢?

台灣長久以來計算單價的方式就是把總價除以總坪數

500萬 / 20 坪 = 25萬 / 坪

但誰說25萬/坪就是主建物的價格?
(這就是大家一直搞錯的地方)
為什麼不說他是公設和主建物的平均單價?
搞不好他是室內35萬/坪 公設22萬/坪 雨遮10萬/坪
用總數計算出來就是25萬/坪


如果只要看實坪,其實很簡單啊,
去看房子時,把資料上的公設用立可白塗掉,那就是實坪了啊。



簡單的說,

同樣10坪室內+2坪陽台+1坪雨遮+5坪公設,
室內一坪10萬
陽台一坪5萬
雨遮一坪1萬
公設一坪5萬
假設正常價應賣100萬+10萬+1萬+25萬=136萬/18坪

台灣是當作(10+2+1+5)*10=180萬/18坪 來賣
台灣就算雨遮免費,母數還是180去加減,
而不是136萬去加減.....

新加坡算法可能就是126萬+10萬+0萬+0萬=136萬/18坪

那這樣有一樣嗎,根本不一樣,
魔鬼真的藏在細節裡.......

minkoil2007 wrote:
全世界 好像只有 台灣(和大陸?)不是實坪計價


..(恕刪)


文章是以偏蓋全,已先設定立場。

大陸?不是實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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