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公務員果然想法不同:為避免畸零地,所以要將公園地拆成畸零地


我們的公務員果然想法不同:為避免畸零地,所以要將公園地拆成畸零地
然後,很特別的是,(綠色)小小的三角地己經做成公園了,但不能徵收比較大塊(紅色)的地做公園.(圖中(紅色)的地應該跟(綠色)小公園是同一個公園才是...)
然後再過一陣子,又做都更變動.而且要挑那區住民不知道,原來這區居民,你不是桃園市都更計劃的,偷偷在公告在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中,小小的做了小小的變更.內容如下,整本計劃裡中只有個小小角落寫為避免畸零地所以做變更

到桃園縣政府查詢的內容.原來啊,那位公務員覺得畸零地不好(對於建公園),所以,要換成建地,給建商蓋房子.
經查係本府94年1月9日公告實施「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之變更編號第4案「變更部分綠地用地為住宅區(0.04公頃)及變更部分住宅區為綠地用地(0.04公頃)」


在維持面積不變,大家都沒有注意到的情況下.悄悄的將公園變建地.
社區居民本來以為是政府沒錢所以就慢慢的等著公園有天會建成.
沒想到台灣腦殘的公務員覺得,公園要拆成建地比較好...比較好是對建商好還是大多數居民....真是台灣的公務員啊...

懶兔婷 wrote:
我們的公務員果然想法...(恕刪)



搬張板凳來看看後續

懶兔婷 wrote:
我們的公務員果然想法...(恕刪)


說的不清不楚
有沒有地籍圖來看看

剛剛看了一下地籍圖跟地形圖及變更前後都市計畫圖
公園剛好跨段又有既成巷道切過
不變更左側三角型土地確實成為畸零地
不只是三角,還有個刀柄

這樣變沒什麼不對阿!
不然就全部附帶徵收
全部變公園阿!
JIN DER LAND OFFICE
地籍圖是要去申請是嗎

桃園縣都市計畫書圖樁位查詢系統
這種圖可以嗎.就是將圖中紅色和粉紅色對換了.

跨段是指地號不同段嗎
如何才知道段號及這兩塊地怎麼分段的

如果全部變公園當然更好.
那區住戶們都會很開心吧...
只是換成那個不成型的畸零地,變更公園的希望就更遠了....只是造福了那個建商....

懶兔婷 wrote:
我們的公務員果然想法...(恕刪)


其中的奧妙與承辦人員的交際關係,不是你我這種人可以理解的。

mscmsc wrote:
其中的奧妙與承辦人員...(恕刪)


可能 壹週刊或 廉政屬會去 ..


當然要去辦這類 不會連累到高層的案阿 .
左右都被公園包圍,高一點的還好,那棟建築的低樓層會很吵...
有誰知道地目變更都是什程序嗎?
本來手上有塊農地,準備返鄉種些作物~想去查一下有多大~誰知竟然被變更成工業用地.
真的是一整個莫名其妙~
平常有交情,就是在等這時候啊,長官交辦,承辦沒那種權力,賣地可以增加收入又可以做人情可能也有
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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