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的公務員果然想法不同:為避免畸零地,所以要將公園地拆成畸零地
然後,很特別的是,(綠色)小小的三角地己經做成公園了,但不能徵收比較大塊(紅色)的地做公園.(圖中(紅色)的地應該跟(綠色)小公園是同一個公園才是...)
然後再過一陣子,又做都更變動.而且要挑那區住民不知道,原來這區居民,你不是桃園市都更計劃的,偷偷在公告在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中,小小的做了小小的變更.內容如下,整本計劃裡中只有個小小角落寫為避免畸零地所以做變更
到桃園縣政府查詢的內容.原來啊,那位公務員覺得畸零地不好(對於建公園),所以,要換成建地,給建商蓋房子.
經查係本府94年1月9日公告實施「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之變更編號第4案「變更部分綠地用地為住宅區(0.04公頃)及變更部分住宅區為綠地用地(0.04公頃)」

在維持面積不變,大家都沒有注意到的情況下.悄悄的將公園變建地.
社區居民本來以為是政府沒錢所以就慢慢的等著公園有天會建成.
沒想到台灣腦殘的公務員覺得,公園要拆成建地比較好...比較好是對建商好還是大多數居民....真是台灣的公務員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