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請政府以實價重課非自用住宅房屋稅.除每人限自用30坪房屋外.
其餘房屋或土地改以實價百分之三至五課收.
這才是房價實價登錄的真正目的.也正是扼殺房屋投資的最終殺手
提高房屋的持有成本.是全世界都一致採行的杜絕房屋被炒作之手段
eddie1999 wrote:
看到這句就倒彈, 全...(恕刪)
2001—2006年,韓國全國房地產價格平均每年以超過10%的速度增長,
而首爾平均房價上漲就達到19.2%,
首爾市江南地區的房價更是平均上漲達到25.9%。
為了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韓國政府于2005年出台了綜合不動產稅,
征稅對象為擁有房產總價值超過6億韓元(1美元約合1144韓元)的家庭,
並根據房產總價值的不同,稅率為每年0.75%—2%之間。
此外,韓國從1961年起就征收財產稅,
這一稅種的征稅對象是面向所有擁有土地、房產、船舶等實物財產的人,
也是根據財產價值不同,所負擔的稅率也不同。
因此,如果將財產稅和綜合不動產稅算在一起,擁有高檔房產的富裕階層就會承擔更重的賦稅。
eddie1999 wrote:
看到這句就倒彈, 全...(恕刪)
2010年美國大部分地區房產稅的稅率維持在0.8%—3%之間,
並以1.5%左右的稅率水平居多。
一個朋友在洛杉磯郊外河邊鎮擁有一套住房,
房屋的估價約為30萬美元(1000萬元台幣),
按照1.5%的稅率,每年要繳納4500美元(14.5萬元台幣)的房產稅。
美國為了保證“居者有其屋”,對低收入者采取了很多減免措施。
比如,一個人在向聯邦政府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其納稅的基數是其全部收入減去已經繳納了的房產稅。美國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較高,用個人所得稅作為摃桿調控房地產業,效果會比較好。
美國加州的法律還規定,殘疾退伍軍人最高可免除15萬美元的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