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如何廢除既成巷道2.何種情況下政府會徵收土地3.在自己土地蓋房子自住有違法嗎?4.免費給人當道路使用,我還必須每年繳稅給別人使用,有辦法解決嗎?這件事不解決世世代代都在繳稅給別人用,不繳還要被罰錢,公所說不然可以放棄土地,我的土地我為何要無故放棄,懇求達人給點意見,謝謝。
sosuso wrote:1.請問如何廢除既成巷道2.何種情況下政府會徵收土地3.在自己土地蓋房子自住有違法嗎?4.免費給人當道路使用,我還必須每年繳稅給別人使用,有辦法解決嗎?...(恕刪) 1.要有替代方案或其他第三者有其他通路才能廢道2.一般既成巷道如果是屬於都市計畫道路且未徵收的才比較有可能徵收3.合法建築就是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築物,沒有的話就是違建4.看是否學天龍國的法拍蟑螂用圍的開價讓使用者付費,不過也會有被告的風險
我最近也有遇到類似的建案!房子、建材、價位..等等都不錯~唯獨~要讓出大約十坪的土地給裡面舊部落的居民當通行地使用!(裡面為袋地)而且~房子旁~亦要退縮十坪給社區住戶通行使用~本來一間佔地近百坪的房子~測量後~只剩下大約七十初頭的地坪可以使用~這讓我好猶豫~是否應該購買!
sosuso wrote:1.請問如何廢除既成...(恕刪) 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 無償供公共使用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請逕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
JINDERLANDOFFICE wrote: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恕刪) 回文說到"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承辦說符合無償供公眾通行卻也符合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不予免徵.無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