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信給內政部地政司。修正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第19條

我不懂!!!!
為什麼修法修一堆!!卻沒有看到修正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第19條服務費以不超過"6%"為主!!
現在動輒上千萬的房子。
仲介業收取的服務費隨隨便便都要一個上班族的年薪!
舉1000萬的房子例子,服務費6%就要60萬了!!
房價那麼高,已經讓人吃不消了!
卻還要付那個高額的費用給仲介。這樣對嗎!?
仲介業者常說他們找屋主、找買方,很辛苦!成交一間案子,可能都要很久!!
問題哪個工作不辛苦!!?就仲介業最辛苦!?辛苦到一個案子需要拿一般上班族的X年薪!?
仲介費買方X趴、賣方X趴,最後還不都是從買方口袋拿出來的。只是好聽的讓你以為買方服務費比賣方少

請大家一人一信發給內政部、行政院,修改不動產經濟管理條例第19條仲介業僅收取"1%"較為合理!
101年我國受僱員工平均薪資統計表-按行業別分
受僱員工平均薪資
工業及服務業 45,888
工業部門 44,280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53,129
製造業 43,994
食品製造業 38,019
飲料及菸草製造業 55,109
紡織業 35,911
成衣及服飾品製造業 33,533
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 37,012
木竹製品製造業 32,681
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 35,563
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 35,330
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89,205
化學材料製造業 65,357
化學製品製造業 54,260
藥品製造業 44,970
橡膠製品製造業 37,663
塑膠製品製造業 37,760
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38,107
基本金屬製造業 52,398
金屬製品製造業 35,447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52,028
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 51,496
電力設備製造業 38,546
機械設備製造業 39,278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48,326
其他運輸工具製造業 46,083
家具製造業 32,375
其他製造業 36,899
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業 40,162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92,457
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 44,031
營造業 42,728
服務業部門 47,233
批發及零售業 42,180
運輸及倉儲業 50,463
住宿及餐飲業 30,156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67,309
金融及保險業 76,932
不動產業 39,957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56,198
支援服務業 33,736
教育服務業 22,769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60,263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35,531
其他服務業 32,683

一人一信到經濟部,要求降電費,汽油,瓦斯費
呵呵!你不懂的事情可多著呢。

要當召集人被人肉出來,小心被房仲追殺!告死你!


samhaochiu wrote:
我不懂!!!!
為什麼修法修一堆!!卻沒有看到修正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第19條服務費以不超過"6%"為主!!
現在動輒上千萬的房子。
仲介業收取的服務費隨隨便便都要一個上班族的年薪!
舉1000萬的房子例子,服務費6%就要60萬了!!
房價那麼高,已經讓人吃不消了!
卻還要付那個高額的費用給仲介。這樣對嗎!?
仲介業者常說他們找屋主、找買方,很辛苦!成交一間案子,可能都要很久!!
問題哪個工作不辛苦!!?就仲介業最辛苦!?辛苦到一個案子需要拿一般上班族的X年薪!?
仲介費買方X趴、賣方X趴,最後還不都是從買方口袋拿出來的。只是好聽的讓你以為買方服務費比賣方少

請大家一人一信發給內政部、行政院,修改不動產經濟管理條例第19條仲介業僅收取"1%"較為合理!

支持修法
給6%真的太高了
在還沒修法前只能靠自己了
我現在都盡量找名目東扣西扣
給仲介最高只到 0.4%
可以的話甚至不給,把錢省下來
而且每次都派出5到6隻仲介
整體算下來的CP值
雖不滿意但勉強接受
不動產的大餅就這麼大一塊,
6%變1%,那表示房仲人員有80%以上的人要失業,
你說政府有可能改嗎?

在01上取暖還可以啦,
要一人一信? 省省吧。
雖然上限6%看起來很高很不合理,但實際上...一個月成交不到一間的"房仲店面"一大堆...
敝人的母親曾經幫某連鎖房仲業做過總帳,每月平均成交率極低。

samhaochiu wrote:
請大家一人一信發給內政部、行政院,修改不動產經濟管理條例第19條仲介業僅收取"1%"較為合理!


我覺得連1%都太多~~

我認為應該以每件成交約五千元為合理服務費~~

畢竟他們啥成本都沒出~~

別跟我說店面要錢~~~還有網路阿~~

Carter0625 wrote:
我覺得連1%都太多~~

我認為應該以每件成交約五千元為合理服務費~~

畢竟他們啥成本都沒出~~

別跟我說店面要錢~~~還有網路阿~~

我覺得五千太貴了
說穿了房仲不就只是拿鑰匙開門而已
有成交看服務態度
態度好的話最多給個800元小費比較符合行情
態度不好那就不用給了
內政部公布的不動產的薪資均值根本就只針對永X信X兩大品牌做調查!!

一般高專店 薪水破百萬的~繳稅時還會找人作帳~

另外我也不懂當只是認為此條例太不合理 為什麼會被告

還有 仲介只是來開門給800 給5000 那個我覺得不OK~

畢竟仲介從開發到銷售 中間過程的辛苦 是有的!!

為了一間房子跑來跑去兩三個月!最後還不是自己賣掉,是常有的事~

所以我覺得1~2% 比較合理!!!拿到4、5、6% 太超過!!

畢竟一次服務費卻是一般人的年薪,並不合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374149

改成$10W+$10W更好.
忍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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