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大家的回文來更新回應一下

首先這跟約定好的仲介費是幾成無關

我也有打對數字別太認真的

那10萬是從土增稅多出來的

並不是約定好要給仲介的佣金

不知道為什麼那麼多人可以看成仲介費只有10萬

還說只有10萬很合理

佣金約定好幾成就是幾成不會少給

也沒有要抹消仲介的努力

我們質疑的是

既然佣金都約定好多少了

那仲介就拿多少

為什麼買方多付的土增稅10萬會變成仲介的佣金

就跟之前說的一樣

那多出來的10萬就算不是賣方的

也是買方的

土增稅少算買方賺到

怎樣也輪不到仲介拿這筆錢

最後謝謝1.2樓的回答

還有7樓說的沒錯 只是舉例而已

然後簡單的講就是11樓說的那樣

謝謝大家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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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賣了一間老房子

房仲當初說土增稅大概要100萬

家人就跟房仲說要實拿900萬

再100萬土增稅等於賣1000萬

於是跟買方簽約賣1000萬

約定房仲佣金為一成

(法規規定仲介費是 買方+賣方的服務費上限是6%

所以我也不知為啥是一成

可能是舉例給我聽一成比較好懂之類的

所以對數字別太認真)

賣方要實拿900萬

成交後

土增稅只有90萬

但買方還是付了1000萬到履保並簽字了

當家人要簽履保準備拿錢時發現

仲介把多出來的10萬當成佣金寫在履保合約裡

家人當然不肯讓房仲賺所以沒簽字

且認為那10萬就算不是賣方的

也是買方的

土增稅少算買方賺到

怎樣也輪不到仲介拿這筆錢

但仲介怎樣也不肯還回來

也有去仲介公司反應

當然也是沒結論

想請問各位

該怎麼解決?

如果將來對簿公堂

我們可以怎麼主張

詐欺?不當得利?侵占?

第一次在本版發文

有點長

謝謝各位看完~
文章關鍵字
你的意思是說你賣1000萬
約定給一成仲介費(100萬)
然後仲介又把多出來的10萬算佣金
所以你總共要付110萬的仲介費嗎??
如果是這樣那就告仲介超收仲介費就好了
多收的仲介費要加計利息加倍返還


但我不太懂文中的
約定仲介佣金為一成不肯讓仲介賺這兩個矛盾的狀況是怎麼回事
如果仲介只跟你收1%,我覺得很OK吧
就算是朋友介紹的,大多會包個紅包吧
如果不想給別人賺,當初別委託仲介就好了

crimsonpace wrote:
家人賣了一間老房子
房仲當初說土增稅大概要100萬
家人就跟房仲說要實拿900萬
再100萬土增稅等於賣1000萬
於是跟買方簽約賣1000萬
約定房仲佣金為一成
(法規規定仲介費是 買方+賣方的服務費上限是6%
所以我也不知為啥是一成
可能是舉例給我聽一成比較好懂之類的
所以對數字別太認真)
賣方要實拿900萬
成交後
土增稅只有90萬
但買方還是付了1000萬到履保並簽字了
當家人要簽履保準備拿錢時發現
仲介把多出來的10萬當成佣金寫在履保合約裡
家人當然不肯讓房仲賺所以沒簽字
且認為那10萬就算不是賣方的
也是買方的
土增稅少算買方賺到
怎樣也輪不到仲介拿這筆錢
但仲介怎樣也不肯還回來
也有去仲介公司反應
當然也是沒結論
想請問各位
該怎麼解決?
如果將來對簿公堂
我們可以怎麼主張
詐欺?不當得利?侵占?
第一次在本版發文
有點長
謝謝各位看完~

此狀況房仲明顯違法
房屋交易不管怎麼買賣,要嘛屋主賺到要嘛買方省到
房仲只能收取事前約定好的服務費用
錢不會無原故就變仲介的

首先確認一下房仲是如何從履保拿到錢的
你有簽字讓房仲可以領錢嗎
如果你已依照合約付給服務費
房仲又再多拿錢屬侵占

另外服務費趕快搞清楚當初合約要寫的是要給多少
如果買+賣給的超過6%則違法
最好查一查看仲介有沒有欺騙買賣雙方騙取差價(買方會不會其實付了1200萬?)

房仲如有非法騙取差價則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9條第一項:
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已收取之差價或其他報酬,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人

第29條 第三項: 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
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31條 第二項: 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應予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執行業務處分。


如抓到房仲非法騙取差價、有証據,就告給他死,也不要付服務費了
仲介對買賣雙方的收費上限是6%, 你怎會願意給10%?
錢太多就拿去布施窮人.

得分後衛 wrote:
你的意思是說你賣10...(恕刪)
忍忍忍
是不是記錯了阿.....1成=10%呢!

再賤的仲介也不會這麼笨吧.....
crimsonpace wrote:
家人賣了一間老房子房...(恕刪)

房仲能吞能凹的油水一滴也不會放過
如果你默默的,房仲也就默默的多吞十萬
跟房仲不要拖盡快弄清楚
最多6%為何可以搞到一成,遇到不懂的當然能騙就騙,趕快弄弄清楚
樓主說了10%是舉例,數字別太在意
還有很多房仲都是除了6%佣金以外,賣超過底價的部份要抽一半...
例如:底價1000萬,房仲賣了1100萬,除了抽60萬佣金以外,多賣的100萬要抽50萬。
如果屋主不同意,那房仲會先作狀況拖住買方,再用人頭以1000萬買下來轉賣,合法的賺差價!

陳小春2525 wrote:
還有很多房仲都是除了...(恕刪)

轉兩手,從實價登錄看出就可控告詐欺了,代書也會丟工作,另外,奢侈稅說不定也會來,如果這樣玩,很容易查的。
我的看法有2點

第一

真正的底價應該是
正常底價900實拿+100土增稅+4%服務費=1040
但你說要給一成所以就是1100
仲介賣不到1100是他沒有用


第二

不想付服務費就不要找仲介賣
你要求的實拿部份仲介也達到了
原本應收的40萬服務費他們也退到10萬
說真的仲介收這10萬真的很合理
人家也是開門做生意要吃飯的

我只是站在很中立的立場敘述我的看法!
請勿筆戰!!
https://www.instagram.com/p/B9sh1kpHctU/?utm_sou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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