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未經同意就將我名下財產過戶…

我的印鑑都放在我媽媽那裡
前兩天她不小心說溜嘴
我才知道土地被賣了
請教各位前輩
只有印鑑,能過戶嗎?
都不用本人親簽的嗎?
如果萬不得已,必須走法律途徑
請問追溯期是多久?



上一代留給小弟兩筆不動產
一筆十幾年前賣了
我一毛錢都沒拿到
工作十幾年
拿了差不多兩百萬回家
最後一筆不動產也不見了
萬不得已
我也不願意跟家人為了錢撕破臉
請教各位前輩
我該怎麼辦?
文章關鍵字
告法院€€€€
肥阿肥阿小肥俠 wrote:
不多兩百萬回家
最後一筆不動產也不

肥阿肥阿小肥俠 wrote:
我的印鑑都放在我媽媽...(恕刪)


1.把印鑑和剩餘權狀拿回來

2.告?!

肥阿肥阿小肥俠 wrote:
我的印鑑都放在我媽媽那裡
前兩天她不小心說溜嘴
我才知道土地被賣了
請教各位前輩
只有印鑑,能過戶嗎?
都不用本人親簽的嗎?
如果萬不得已,必須走法律途徑
請問追溯期是多久?...(恕刪)

買賣合約書要本人簽名,如果別人代辦也要有你的授權書正本。
財產權沒有所謂的追訴期。
但買方若被判善意第三者,地可能拿不回來,你只能向親人求取損害賠償。
而且只要上了法院,你的親人犯的有包含公訴罪的偽造文書。
要啟動司法救濟之前要想清楚。或許先跟你媽媽追討賣地所得再看看比較好。
感謝sunny大大的解答
對簿公堂比較是下下策
如果我眼裡只有錢
就不會安心的把所有財產都交由媽媽處理
只是我無意間得知
她已經被騙了不少錢
為了我兩個孩子
我不得不將屬於我的部份拿回來
年紀大容易被騙.

我身邊也好多例子耶.

我覺得不要怕撕破臉,硬搶回來就對了.

這對母子關係是短空長多,你媽會知道他是錯的.

名子是你的~但不一定就是你的財產~
因為你媽媽可主張當初是借名登記~實際上是你媽媽的
十多年前你應該還是10多歲吧~你應沒能力買房子吧
這種法官大部份都會判你輸...除非你能證明房子是你買的~
既然是上一代留給你的
建議最好抱著"有最好,沒有也沒關係,因為本來就不是自己賺的~"的心態會比較好過~
是你的終究會是你的,不是你的強求也沒有用~
看開點吧~

士林老郭 wrote:
既然是上一代留給你的...(恕刪)



沒錯,
明明就是祖先的東西不是自己賺的,
還要為此跟老母對簿公堂的話未免太
有時候長輩過戶財產給年輕人是為了避稅或是有其他打算又不是過戶給你就一定是要給你~
所以看開點吧。
雖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連要不要告老母這檔事還要上來這洽詢...唉!!這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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