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印鑑都放在我媽媽那裡前兩天她不小心說溜嘴我才知道土地被賣了請教各位前輩只有印鑑,能過戶嗎?都不用本人親簽的嗎?如果萬不得已,必須走法律途徑請問追溯期是多久?上一代留給小弟兩筆不動產一筆十幾年前賣了我一毛錢都沒拿到工作十幾年拿了差不多兩百萬回家最後一筆不動產也不見了萬不得已我也不願意跟家人為了錢撕破臉請教各位前輩我該怎麼辦?
肥阿肥阿小肥俠 wrote:我的印鑑都放在我媽媽那裡前兩天她不小心說溜嘴我才知道土地被賣了請教各位前輩只有印鑑,能過戶嗎?都不用本人親簽的嗎?如果萬不得已,必須走法律途徑請問追溯期是多久?...(恕刪) 買賣合約書要本人簽名,如果別人代辦也要有你的授權書正本。財產權沒有所謂的追訴期。但買方若被判善意第三者,地可能拿不回來,你只能向親人求取損害賠償。而且只要上了法院,你的親人犯的有包含公訴罪的偽造文書。要啟動司法救濟之前要想清楚。或許先跟你媽媽追討賣地所得再看看比較好。
士林老郭 wrote:既然是上一代留給你的...(恕刪) 沒錯,明明就是祖先的東西不是自己賺的,還要為此跟老母對簿公堂的話未免太有時候長輩過戶財產給年輕人是為了避稅或是有其他打算又不是過戶給你就一定是要給你~所以看開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