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自住有房貸的大家
每月繳交房貸金額佔家戶收入的百分比
1繳交金額為本金加利息,非寬限期
2家戶收入指同住在此一不動產,收入會共同負擔家庭所有開支
感謝各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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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全球房地產指南調查報告,2012年底,台北市房價每坪68萬元,全球排名第18,落後同樣位於亞洲的香港、新加坡及東京。
乍看之下,台北房價與鄰近都會區相比,似乎不算太貴,但根據《今周刊》採訪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指出,這三個地方的國民所得都比台北高得許多,若要精確地衡量買房壓力,須將所得與房價一同衡量,也就是所謂的「房價所得比」。
然而,花敬群持續追蹤這5年來各大城市的房價變化而發現,其實用「房貸負擔比」會較「房價所得比」更為準確,因為購屋支出貸款會受到各國利率高低影響,若以房貸所得比重新檢視,北市的房貸負擔比為64%,意謂所得位在台北中位數的人,買台北中位數房價房子,每月房貸支出占月收入的64%,這與許多理財專家耳提面命之「房貸不得超過月收入3成」差距甚大,竟高出1倍以上。
原文網址: 北市房貸負擔比64% 花敬群:以實坪計恐全球第1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36884348957.html
以貸款400萬 20年攤還 每月應還2萬左右 就是64%的房貸負擔比
1.第一種人
薪水3萬 年收入36萬
36萬*64%=23.04萬(剩12.96萬)
2.第二種人
但當薪水是8萬元 將房貸負擔比提升到80%
96萬 * 80%=76.8萬 (剩19.2萬)
薪水八萬 房貸負擔比84% 所剩餘的可支配所得 還是比薪水3萬 的 來的多
所以他84%的房貸負擔比 還是比他64%的房貸負擔比 過的生活水準還好
64% 應該是平均值
3.第三種人
當薪水來到10萬 房貸負擔比還可以提升到90%
120萬*90%=108萬(剩12萬)
年薪120萬的人(房貸負擔比90%)所過的生活 = 年薪36萬的人(房貸負擔比64%)所過的生活
如果120萬的人,房貸負擔比是64%(剩餘可支配所得43.2萬)
剩餘43.2萬可是比第一種人 一年的薪水還多 這就是差距
tsaigavin wrote:
北市的房貸負擔比為64%,意謂所得位在台北中位數的人,買台北中位數房價房子,每月房貸支出占月收入的64%,這與許多理財專家耳提面命之「房貸不得超過月收入3成」差距甚大,竟高出1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