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們是一個社區型的透天,社區外有一鄰路透天
但我們共同持分社區內的公用地
(臨路透天的住戶擁有社區大門鑰匙,他家也有後門可以直接進來社區走動)
目前的問題是
因為是新建案 大家都剛搬進來沒多久
當初成立管委會 是由建商促成的
建商提供的成員名單 只有社區內的住戶 不含臨路那戶
最近發生了一些糾紛 但因為他沒加入管委會 所以不受管委會的規範 一切都拿他沒轍
我想請問的是
1.是否可要求臨路那戶加入管委會? 有法律依據嗎?
2.臨路那戶在沒加入管委會的情況下,是否受到管委會的約束?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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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4930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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