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憲督更將於4/26屆滿2年
如果立法院4/26沒通過都更案
所有都更申請案將全數打回

到時候建商應該會全面退出都更
因為經營了那麼多年一夕打回

學生占領立法院還沒搞好服貿
台北都更先失敗
整新房再見
發展觀光的第一步,就是讓整個台北成為古蹟

PS:網友提醒經確認確實是4/26,帥過頭資訊錯誤
文章關鍵字
真的嗎?別讓我。。。一場
真的嗎?別讓我。。。一場
真的嗎?別讓我。。。一場
想請問一下各位學有專精的各位
按照我查詢的的結果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作出第709號解釋,指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1、2項及第19條第3項前段不符正當行政程序,宣告違憲。

依照這樣的說法是屆時是整部都更法皆失效
還是僅有整部都更法內這兩條(第10條,第19條)宣告失效

borders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學有專精的各位
按照我查詢的的結果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作出第709號解釋,指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1、2項及第19條第3項前段不符正當行政程序,宣告違憲。

依照這樣的說法是屆時是整部都更法皆失效
還是僅有整部都更法內這兩條(第10條,第19條)宣告失效


據我知道的,只是部份無效
不是全部無效
大法官的解釋如果是這兩個條文應進行修改
否則一年內失效
那表示就是這兩個條文失效而已
不會是整個都更條例都失效
但人家去申請釋憲的人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其實律師打官司有時候就是採取釜底抽薪的技巧
把對方最重要的部分抽掉 支撐他的法條依據垮了
那你訴訟要贏的機率就大多了

雖然不是全部失效
但如果抽掉這兩個重要的法條
以後還有多少建商願意辦都更?

我個人還是建議回到市場機制
價高者得,願意去參與都更的就去做
不同意的建商就別去碰了
浪費雙方時間而已

最後 我是覺得政府應該隨時做好自己的本分
很多一樓路霸亂停車、頂樓亂加蓋
最後都變成都市更新的阻力
這一點道理都沒有! 那些空間本來就是屬於所有住戶的
憑甚麼碰到要都更的時候往往就是這兩戶在獅子大開口?
hmm, very good!

公寓改成高樓只會讓更多人擠入已經很擠的北市, 這樣不好.

maxboss wrote:
大法官釋憲督更將於4...(恕刪)
忍忍忍
公寓改成大樓,就可以戶戶有車位

反而不會那麼擠~~~~


louissvs wrote:
hmm, very ...(恕刪)


而我一眼卻看不完 wrote:
最後 我是覺得政府應該隨時做好自己的本分
很多一樓路霸亂停車、頂樓亂加蓋
最後都變成都市更新的阻力
這一點道理都沒有! 那些空間本來就是屬於所有住戶的
憑甚麼碰到要都更的時候往往就是這兩戶在獅子大開口?


我覺得這一點很重要, 政府若要推動都市更新, 強化都市功能, 第一步就是先掃蕩這些
違建, 一旦違建, 違法使用, 路霸一一掃除, 這兩戶不見得會再那麼地強勢,
都更推動起來相較會容易些.

君不見仲介廣告每當介紹一樓和頂樓不外乎都是什麼使用空間大, 門口可停車?他X的,
那都是公共空間耶, 犠牲別人來成就自己~
喜歡打電動的中年大叔,最喜歡卅年前的老遊戲!
發起提案地主比例從10%-->30%,已經修正

主管機關從聽證會-->改成公聽會,機制已經修正


解釋令要求的修正已經修好了


但是,真正難推的是人心,為求保險起見
地主如果不是100%同意,我想沒幾家會想接案件
maxboss wrote:
大法官釋憲督更將於4...(恕刪)


都市更新~是一個新興城市必須犧牲的~城市才會越來越美~~

老實說~如果大家都不支持這樣的行動~

那台北應該還是清朝的房子阿~~會有今天繁榮的景象嗎?

老舊的建築林立會是一個大都市該有的景象嗎?

還有安全性的問題~大家有考慮過嗎? 何況台灣還處於地震帶~

但市政府也應該從優補助被拆的住戶金額才是!!


一直不都更~~最後就會像香港大樓一樣~有安全性的問題!

香港紅磡一棟屋齡50年的老舊大廈29日下午2點左右突然無預警倒塌,不但多名住戶遭埋其中,大量瓦礫甚至堆疊有三層樓高!截至當晚為止共有3死2傷,估計至少還有3人仍埋在土推中,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已前往探望災民,並初步承諾每戶將發放港幣5千元的應急援助金。

馬路中央煙霧瀰漫,一棟6層樓的大廈說倒就倒,僅僅10秒鐘的時間,大廈已瞬間化為瓦礫堆,淹沒半個人行道,堆積至少三層樓高,隔壁樓也被削去一大半。29日下午2點,香港香港紅磡一棟屋齡50年的老舊大廈忽然瞬間倒塌,有住戶卡在高樓下不來,急忙呼救,消防隊員也出動怪手,馬不停蹄清理瓦礫,就怕有住戶活埋其中。



希望大家有條件的支持都市更新~

http://www.nownews.com/n/2010/01/30/77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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