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繼承相關問題請教相關專業人士,問題是這樣子的奶奶有筆土地因為地上建築物登記者為我父親,奶奶想把土地賣與我父親,但是因為該土地自有買賣以來從未交易過,導致土地增值稅很高,奶奶有3名子女,現在為了省下土地增值稅想要以繼承的方式來辦理,但是叔叔跟姑姑也有繼承權利,請教版上的專業人士,我父親需要備妥那些法律的文件,才可以避免以後奶奶百年後,叔叔跟姑姑來分土地權,因為土地是我父親花錢跟奶奶買的,只是為省下土地增值稅才要用繼承的方式,請版上專業人士提供小弟相關法律知識感激不盡。
lyre1710 wrote:沒辨法只要他們有繼承...(恕刪) 那如果說請叔叔姑姑寫切結書還是說奶奶立遺囑經法院公證,是否有相關法律效力補充說明 因為賣得的錢有部分是要給叔叔跟姑姑,但是擔心到時候又被不認帳
生前贈與是合法的至於要繳多少稅..可以請代書去查我是找認識的代書查....一天就能知道要繳多少稅金(沒收費)至於特留分的問題我請教過律師(也是認識的沒收費)律師說:只要是生前贈與的將來都不會有問題至於操作步驟跟寫些什麼文件他沒有說我也沒多問..因為以後也還是要請他幫忙!
贈與要贈與稅也要土地增值稅,贈與應該不適合用在你的案例!!用繼承一定會有特留分的問題,除非你叔叔和姑姑願意放棄繼承這塊地或是他們有依法不能繼承之情事。最好的方法還是用買賣,使用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