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退~退~退~退~退~退~退~退~退~退~退~退~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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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是炒高房價因素之一


黑心房仲很多


老實的房仲都被拖累了



伊達羊羽 wrote:
房仲被控 低買高賣賺差價
410萬成交 6天後上網開價598萬


民法:不當得利
刑法:詐欺,背信

雖然實際上很多房仲這樣搞
但法律上是不行的

因為既然接受了委託,當然就應該盡善良管理人應有的責任
如果沒有,而是為了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損害委託人的利益

當然可以起訴民事和刑事訴訟
賠錢 + 判刑

敢衝,錢就是妳的了,這是唯一的想法

hahaaha wrote:
房仲是炒高房價因素之...(恕刪)


以前有當房仲的朋友拜託(充當)買方過去屋主那裏看房子
只是為了讓屋主繼續跟他續約

買賣台幾十萬或是上百萬的新車 中古 車都會自己比價了
幾百萬到幾千萬的房子居然全權交給房仲

不動產營業員只需要上30小時的課 現在多了要考試60分
說實在的...很多01的網友都比菜鳥房仲還專業


jiangliki wrote:
民法:不當得利刑法:...(恕刪)


我想應該告不成吧~雖然賣的是認識的人

買方想買便宜賣方想賣貴 仲介居中 如果他為買方殺價也沒有錯

他鑽取的是雙方仲介費~除非在房子轉賣之後能證明他有不帶得利對價關西
其實這問題要分幾個層面看

1、仲介可不可以買房子

2、仲介可不可以買自己公司在賣的房子

3、仲介可不可以買不是自己接案的房子

4、仲介可不可以買自己接案的房子


第一個問題大概沒什麼問題
但第二個問題,仲介如果想要買房子,公司的物件裡面有一間適合的,可以買嗎??
第三,同事新接了一間房子,仲介看了喜歡,可以買嗎??
第四,屋主委託給仲介賣的房子,接案的仲介喜歡,可以買嗎??

至於出價高低見仁見智
01甚至叫人出四折
今天如果是一個年輕人要成家,出410萬甚至更低大家就可以接受了嗎??
況且,不論出價多少,屋主都有不賣的權利

~~~~~~~~~~~~~~~~~~~~~~~~~~~~~~~~~

對這個問題我本身持開放態度
反正仲介410萬買下去,也不一定能賺錢

得分後衛 wrote:
其實這問題要分幾個層...(恕刪)


其實我覺得可以買(不知道有沒有法律規定)但這應該相關職業道德的問題

假設房仲知道屋主底價500萬 而帶看客戶最高出到430房仲出431這應該是OK

但是如果有人出430~420~410 但是房仲去回報400 結果405成交這就有點....

其中房仲已經掌握了430~420~410的賣方3家 都比自己的405高
但是大大說到重點...房仲出來跟屋主接洽 屋主有權不賣(因為未達底價500)

~~~~~~~~~~~~~~~~~~~~~~~~~~~~~~~~~~~~~~~~~~~~~~~~~~~~~~~~~~~~~~~~~~
一般屋主底價500~都會在+上仲介費 跟墊高費用 所以(低開)大約都會在1.5~2成
也就是600萬600X0.06=36 (500+50+36)甚至開到3成約到650以上也是有

如果有人開價550~580那仲介直接用屋主底價500萬(找人頭避奢侈稅)吃下來 這樣屋主不就少鑽了
在掌握買方的情況下...跟金主配合...很快又能轉手

不知道這種情形有沒有可能
這已經犯了背信罪了,因為房仲比較了解市場成交價

所以當屋主由於不懂行情,以低於市場價委託便自己買下(由人頭),再以市價賣出,賺取價差

但是房屋仲介有義務提供偉賣方即時的市場價格,所以這樣賺價差是已經違反背信罪了

就像證券商有義務要提供最即時的報價,不然委託方不知道市價,以低價委託,結果券商先買下再以市價賣出賺錢

這樣對嗎?
hotandhard wrote:
這已經犯了背信罪了,...(恕刪)


不過仲介在買賣雙方中間斡旋~買方要便宜 賣方要貴

說實在...只要不說這是人頭...其實也很難被抓到

屋主也只能底價拉高 想成交的價放心裡...不過人通常都是貪心的

比如想賣500結果底價寫700仲介談到550你又會繼續想會不會更高

結果又把心裡想賣的價錢調高了...但是行情卻不到700

大家吊在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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