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間店面做生意,在租約還沒到的時候原屋主將房子賣掉了,現在租約即將到了,我有必要將店面的裝潢拆除清空還給新的屋主嗎?雖然原本合約是有寫到租約若到期必須將屋子弄回原狀,但我想的點是在買賣的過程中不是應該都會有一點是敘述以現況交屋?所以新的屋主應該就是以現況買賣才對,不是嗎?還是我的想法錯誤了呢?麻煩有經驗的前輩解惑,感激不盡,謝謝
文章關鍵字

Jim0803 wrote:
我租了一間店面做生意...(恕刪)


買賣不破租賃,新屋主承受原租約,一切照原租約走。

如果新屋主接受現況,現況還屋。否則就是回復原狀。
當然要恢復原狀, 屋主賣房子關你房客啥事

we543543 wrote:
買賣不破租賃,新屋主...(恕刪)

感謝回覆,但我想的是如果有買賣是不是就以現況交屋?還是新屋主有權力叫我要返回原狀呢?
Jim0803 wrote:
感謝回覆,但我想的是...(恕刪)


買賣如何交屋與房客無關。新房東承受原租約所有權利義務。

kobewannabe wrote:
當然要恢復原狀, 屋...(恕刪)

所以我只能按照約走,不能和新屋主說當初你買的是現況,所以我以現況還給你嗎?畢竟拆除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Jim0803 wrote:
所以我只能按照約走,...(恕刪)

上來問會有結果嗎?不是該問新房東願意如何還屋嗎?

如影隨行 wrote:
上來問會有結果嗎?不...(恕刪)

問新屋主怎麼會準呢?如果我是新屋主當然是全拆完最好,畢竟拆除費用也是一筆錢,只是上來問就是想知道租賃的房子經過買賣後是否能以現況交屋或真的要按原約歸還....
所謂「現況」,包含「租約」所規範之權利義務在內,不應狹義地限縮在房子當下的外觀與使用情況。

Jim0803 wrote:
問新屋主怎麼會準呢?...(恕刪)


新屋主不一定不接受。

小弟家有個店面租人,承租人將原塑膠地板改鋪兩萬多一坪的大理石,
門面也用料很好,退租時我們非常樂於接受現況還屋。後來新租客也用
得很開心,只有小小改裝換個招牌就開始營業。

接不接受當然是問新屋主為準。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