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看到另一篇文章,想跟各位請教一下
我家目前有一間房子,因為是租給公司做使用,
當初在承租的時候就有一個樓層是給員工當宿舍,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公司的負責人跑路了,租金收不到
但是員工還是賴在裡面不走,還要求當初的押金要給他?!
有爬過一些文了,不過大部分都是屋主與租客之間的糾紛
目前已經寄出存證信函
因為住在裡面的也不是承租人,這樣有任何可以強制執行的手段嗎?
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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