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為何在社區不能營業資源回收場?跟都發局有關??如何解決

不好意思,如在社區裡營業資源回收的話是否都會被開罰,還是說要有人檢舉都發局的才會過來看?

之前有環保局的過來看也都沒事,還說整理的很乾淨,為何都發局的過來就說不能在社區裡營業,而且還要開罰,是否被檢舉或者是都發局的會過來看?象這樣子做資源回收的在市裡面不都一堆嗎?那不就都抓不完?

為何都發局有關?如要繼續在那裡營業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還是說要寫社區連署書讓附近的鄰居同

意,才可以在繼續呢,我覺得很矛盾,為何以前營業都沒事,直到附近有在做一些工程後,卻被都發局的找

上門,是否跟這有關係??


求大大們幫忙一下,要怎麼解決這件事,要溫飽三餐,如收起來就要喝西北風了..
google://資源回收 都發局

就有你要的答案,依廢棄物處理法,不能設在住宅區。

搬到工業區、或環保用地,

ex:工業住宅~~

E大,我們做蠻久了??為何做以前都沒事,都一定要等人來檢舉嗎

而那也是自己的土地,為何不可

非收起來不可嗎?



http://www.epochtimes.com/b5/6/9/8/n1448139.htm

http://www.ge-recycle.com.tw/news_02.php?NNo=98


這是小弟所找到的,太扯了,還要去行政訴訟

而高雄都暫緩了...
就像工業住宅也是不能當住家用


只是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有人檢舉就不行


沒人檢舉不要被抓到就好


法條規定是這樣還要硬幹,後果當然要自己負責
hahaaha wrote:
就像工業住宅也是不能...(恕刪)


ha大都做四至五十年了,現在才跟人說不可以,這樣怎麼能接受,老人家怎麼會知道有這個法規

而且滿多資源回收在市區,這樣的話生計叫人如何是好,這些都是我爺爺奶奶所努力打拼的,而且還是用自

己的祖地,只不過溫飽三餐而已
基本上,惡法亦法,你不能說一句我不知道違去就可以合法

所以...
上過法院才會知道審判長只看法條

上過法院才會知道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


有沒有去考(廢棄物清運處理技術人員執照)乙級或丙級.按規定要ˋ
營業場所有無申請營登及許可.按規定要
都有不怕他
沒有照法規走
以前勞工法沒有退休金這條
為何營業了30,40年
這幾年因為某公司的問題
才強制執行?

換個角度想想...
我也不想要我家隔壁滿是蟑螂老鼠登革熱的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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