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老婆的弟弟問一下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現在最新版本....這個稅算法好像是說

自用住宅買賣在賺400萬以內不用課稅......




重點來了

我小舅子說如果他用1000萬買了破舊的40多年老房子....近乎廢墟狀態.....

但是他整修裝潢花了300萬.....家具電器買了100萬....

從房子買好到能住人共花了1400萬.....

但是兩年內因為急需或危難意外狀況....不得不把房子脫手.....

如果賣了1500萬....

那麼課稅要以房屋買賣轉手(1000萬買-1500萬賣)賺了500萬去扣稅.....


這樣算是公平嗎??

房屋裝修及現況交屋有包含家具家電器這筆錢(當初花下去的400萬)

不能算進房子成本裡面嗎??



而實際房屋買賣確實也只賺了100萬

而這100萬還要付給房屋仲介等費用....也幾乎等於沒賺

還要被扣房地合一稅??...



我當下也不是很清楚

上來問一下.........謝謝大家...

小瓜呆7770 wrote:
現在最新版本......(恕刪)

舉證整修裝潢花費
k8 2021撞爛報廢 ; VW vento 1.8CL 01M原汁未改 2024已拖走報廢了
小瓜呆7770 wrote:
那麼課稅要以房屋買賣轉手(1000萬買-1500萬賣)賺了500萬去扣稅.....
(恕刪)

自用滿六年
有400萬免稅額,超過部分以10%課稅
就是500-400=100*10%=10萬元稅金

目前已知可列扣除,土地增值稅可列入扣除
未來有哪些可列扣除額,要等完全版本出來

volks and k8 wrote:
舉證整修裝潢花費...(恕刪)


舉證這個問題我有想過

但是對裝修的認定就見仁見智....

也就是會有漏洞可以鑽....


整修一間房子請設計師來設計....

跟請泥作師傅或土包來估價

哪怕作出來的東西是一樣

但那個價格是天差地遠...不一樣的....



到時稅務人員不認裝修這一筆帳

那兩邊就有的灰了....

................

小股9 wrote:
自用滿六年
有400萬免稅額,超過部分以10%課稅
就是500-400=100*10%=10萬元稅金

目前已知可列扣除,土地增值稅可列入扣除
未來有哪些可列扣除額,要等完全版本出來...(恕刪)


自用滿六年才有400萬的免稅額的話

那樣更恐怖....

我相信人的一生會有飛來橫禍這種鳥事.....


萬一這六年內有個意外急需要用到錢....不得不賣房子....

我怕就不是被政府扒個兩層皮就可以了事...

而是被台灣稅法扒個精光.......



到時候就真的欲哭無淚了....
匯款總有(包工)公司名稱and金額 !?

還是給現??
k8 2021撞爛報廢 ; VW vento 1.8CL 01M原汁未改 2024已拖走報廢了
有什麼好爭執的,開發票啊!

以後記得,室內裝修,記得開發票。留著報稅。


volks and k8 wrote:
匯款總有(包工)公司名稱and金額 !?

還是給現??...(恕刪)


我小舅有鎖定一間老透天想出手....

還拉著我去看房子.....

依照他省吃儉用、斤斤計較的習慣

我猜日後購買整修是會給土包的泥作師傅承包......


給泥作師傅承包的話我看都是給現金比較多.....
tdbigman wrote:
有什麼好爭執的,開發票啊!

以後記得,室內裝修,記得開發票。留著報稅。
...(恕刪)


仁兄您大概不是很有機會跟統包水泥工接觸過.....

統包水泥工他們叫貨叫磚頭、磁磚、水泥這些.......

是可以開發票沒錯.....


但是他們工時、勞力、技術輸出、另外找散工.....等等

這類東西就難以開出具體發票....

如果他們個人沒有登記公司行號

還要搞到去借人頭開發票.........








這些都無妨.....麻煩一點而已

也是可以克服

但是稅務人員會認這筆帳嗎??

這是我質疑的地方......

刪除,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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