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甲方)於99年8月購買了一戶二手屋,屋齡是13年的大樓,並且包含一個平面車位(8號)
當時賣我房子的屋主還有仲介也於合約上清楚寫著地下一層
勾選[平面車位],再勾選[有車位編號],清楚寫下8號,當時仲介也帶著我去確認過平面車位位置還有號碼。
合約書↓↓↓
![[求助] 急~大樓地下室停車位使用多年後出現買賣糾紛,車位變別人的了](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506/mobile01-59f54ad125300f2bb9c3aca9140752b3.jpg)
之後買賣完成,我也順利的搬進去大樓住到了現在104年,也都正常的停在我的平面車位
結果今年大樓的建商來開住戶大會,表示大樓的平面車位都是建商的,當時全部都沒有賣掉(好像是不能賣)
當時有賣的只有部分機械車位,所以要我們停平面車位的人將車位讓出,建商要另外出租車位,否則要告我們
當然我覺得很奇怪,怎麼買房子的平面車位變成別人的。
結果一去查發現,這一戶最早確實有車位,但是是[機械車位10號],由於大樓機械停車位故障後就沒有維修(以前大樓外車位好找)
所以就不維修了,上層的停車位後來就都不使用了,直接請機械上層車主改停到機械下層車位
因此請我這間房子最早的屋主,從上層的[機械車位10號]就暫停在[平面車位8號],之後也經過幾手屋主買賣,也都是停平面車位
所以十幾年後,大家都認為我這一間搭配的是平面車位8號,包含換過多任主委的管委會
之後房子被法拍了,我的前屋主就買下了這一間,之後再轉賣給我,因此我是最後一手,而沉默多年的建商正好想要拿回車位
因此衍生出這樣的問題。
我也去地政確認過大樓持分,我和約書上的持分確實是機械車位的持分,平面車位的會再大一點
但是沒有去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車位是機械還是平面的持分,因此合約書上寫著平面車位(1號),我就照著合約使用
再來也確認了建商確實平面車位都沒有賣掉,因此我便與賣我房子的前屋主(乙方)聯絡,表示我的平面變成機械車位
但是前屋主(乙方)表示,他什麼都不知道,他也是請房屋仲介幫他買賣房子的,叫我自己與仲介談,結果連絡了仲介
仲介表示他也不知道他們是買法拍屋的,叫我繼續停,不要理建商,車位是我的,但是我表示這樣建商會來告我,這樣是很有問題的
之後仲介就表示,要不然就用當時賣我的價格,跟我原價買回這一間房子...
這當然無法接受,房子都裝潢好住很多年了也不打算搬家了
現在由於大樓車位很搶手,平面車位被建商收回要出租的消息一傳出,就已經被其他住戶租走了,我現在要租也沒辦法了
大樓管委會表示,雖然我原始的機械車位在上層,但是因為機械停車已不使用,可以給我換成一個下層的機械車位
而我當時買這間房子的原因,主要就是因為我要買有平面車位的房子,結果現在變成機械車位...
因此我想請問幾個問題
1、我是否要繼續依照我的合約,依照仲介講的,不把車位讓給別人,繼續停,然後等建商來告我?
2、我應該去停機械車位,然後對前屋主或是仲介提出告訴(買平面車位的房價,結果變成機械車位,是有價格上的落差的)
3、如果我要告前屋主或是仲介,可以對他們提出甚麼樣的告訴,詐欺嗎,這種案子有法律追溯期嗎? 他們要是表示主張原價買回,會不會到最後我連房子都沒了...
4、如果真的打官司,我自己去打會有勝算嗎(我不熟法律),如果去打也只能跟法官表示我的合約書,以及我是受害者,要向前屋主或是仲介求償
5、請問各位大大,有更好的建議可以給我嗎?
感謝各位看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