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急~大樓地下室停車位使用多年後出現買賣糾紛,車位變別人的了

文長,不好意思~

我(甲方)於99年8月購買了一戶二手屋,屋齡是13年的大樓,並且包含一個平面車位(8號)

當時賣我房子的屋主還有仲介也於合約上清楚寫著地下一層

勾選[平面車位],再勾選[有車位編號],清楚寫下8號,當時仲介也帶著我去確認過平面車位位置還有號碼。

合約書↓↓↓
[求助] 急~大樓地下室停車位使用多年後出現買賣糾紛,車位變別人的了

之後買賣完成,我也順利的搬進去大樓住到了現在104年,也都正常的停在我的平面車位

結果今年大樓的建商來開住戶大會,表示大樓的平面車位都是建商的,當時全部都沒有賣掉(好像是不能賣)

當時有賣的只有部分機械車位,所以要我們停平面車位的人將車位讓出,建商要另外出租車位,否則要告我們

當然我覺得很奇怪,怎麼買房子的平面車位變成別人的。


結果一去查發現,這一戶最早確實有車位,但是是[機械車位10號],由於大樓機械停車位故障後就沒有維修(以前大樓外車位好找)

所以就不維修了,上層的停車位後來就都不使用了,直接請機械上層車主改停到機械下層車位

因此請我這間房子最早的屋主,從上層的[機械車位10號]就暫停在[平面車位8號],之後也經過幾手屋主買賣,也都是停平面車位

所以十幾年後,大家都認為我這一間搭配的是平面車位8號,包含換過多任主委的管委會

之後房子被法拍了,我的前屋主就買下了這一間,之後再轉賣給我,因此我是最後一手,而沉默多年的建商正好想要拿回車位

因此衍生出這樣的問題。


我也去地政確認過大樓持分,我和約書上的持分確實是機械車位的持分,平面車位的會再大一點

但是沒有去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車位是機械還是平面的持分,因此合約書上寫著平面車位(1號),我就照著合約使用

再來也確認了建商確實平面車位都沒有賣掉,因此我便與賣我房子的前屋主(乙方)聯絡,表示我的平面變成機械車位

但是前屋主(乙方)表示,他什麼都不知道,他也是請房屋仲介幫他買賣房子的,叫我自己與仲介談,結果連絡了仲介

仲介表示他也不知道他們是買法拍屋的,叫我繼續停,不要理建商,車位是我的,但是我表示這樣建商會來告我,這樣是很有問題的

之後仲介就表示,要不然就用當時賣我的價格,跟我原價買回這一間房子...

這當然無法接受,房子都裝潢好住很多年了也不打算搬家了

現在由於大樓車位很搶手,平面車位被建商收回要出租的消息一傳出,就已經被其他住戶租走了,我現在要租也沒辦法了

大樓管委會表示,雖然我原始的機械車位在上層,但是因為機械停車已不使用,可以給我換成一個下層的機械車位

而我當時買這間房子的原因,主要就是因為我要買有平面車位的房子,結果現在變成機械車位...

因此我想請問幾個問題

1、我是否要繼續依照我的合約,依照仲介講的,不把車位讓給別人,繼續停,然後等建商來告我?

2、我應該去停機械車位,然後對前屋主或是仲介提出告訴(買平面車位的房價,結果變成機械車位,是有價格上的落差的)

3、如果我要告前屋主或是仲介,可以對他們提出甚麼樣的告訴,詐欺嗎,這種案子有法律追溯期嗎? 他們要是表示主張原價買回,會不會到最後我連房子都沒了...

4、如果真的打官司,我自己去打會有勝算嗎(我不熟法律),如果去打也只能跟法官表示我的合約書,以及我是受害者,要向前屋主或是仲介求償

5、請問各位大大,有更好的建議可以給我嗎?

感謝各位看完,謝謝。



這...

一切都得依,
地政事務所登載的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為準。

既是登記機械車位,
就不會因為去停平面車位,停久了就變你的。

這個動作早該在仲介找代書協助辦理過戶時就該將權狀確認清楚的,

但...

一般非房地產專業的小市民又怎知要注意這些細節呢?

要把停習慣的平面車位變成自己的產權,
除非跟建商買別無他法,

不過...

如果你有辦法提出仲介或前屋主當初有表明這間房子是包含平面車位的「證明」的話,
就去告仲介、代書和前屋主吧,
希望法官可以裁罰仲介或前屋主賠償您一些「原以為是平面車位」的損失。

Arki wrote:
這... 一切都得...(恕刪)


2、我應該去停機械車位,然後對前屋主或是仲介提出告訴(買平面車位的房價,結果變成機械車位,是有價格上的落差的)

蒐集一切對您有利的證據之後對仲介還有前屋主提告拿回差價吧
習慣了你的聲音, 你的氣味, 你的存在...連思念都變成了習慣...
仲介還真是不要臉..104yr要用99yr價錢買回房子

車位都不要算(拋棄)也噱到爆
k8 2021撞爛報廢 ; VW vento 1.8CL 01M原汁未改 2024已拖走報廢了
1.這個不關代書的事,代書是依照地政機關的登記資料來辦理產權登記的,所以代書無責。
2.現況說明書,在車位產權部份有無產權並無勾選,這會是爭點所在。
3.再來若你當初議價若含有車位使用權在內,是就機會向屋主求償要求減少價金,再來對房仲的部份也有機會就調查不時來索取些補償。

像這種狀況請找專業律師幫你處理,不要捨不得花錢,有需要律師服務的話,我可以推薦。
所以勒 人家要買回來你也不願意 可是平面車位又不是你的產權 然後你又不願意回去停機械


建商提高 你根本站不住腳 他又不是賣房子給你的人 你又白白停在人家位置


你這案件太複雜了 第一手賣屋都轉好多手 過這麼多年


去告吧 拿回價差

"如果你有辦法提出仲介或前屋主當初有表明這間房子是包含平面車位的「證明」的話,
就去告仲介和前屋主吧" +1

你已經附上書面資料了,看起來就是屋主跟仲介的過失,只能向他們求償,不管是民事刑事方式.
至於建商,人家不告你侵占就不錯了.趕快搬離車位去想辦法停車.

小市民自己也要看的懂房屋權狀內容,不仁吃虧的都是自己.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這是鐵律.
先找車位停

再來找好律師備齊資料告~

合約書著名的很清楚平面車位8號

我覺得最後演變機械與平面車位的差價

那位仲介真的蠻不要臉,要原價買回~這話也說得出來

我本身也是仲介~~這些廢話讓我也好火大!!
感謝各位大大熱心的建議,看來我也只能搬到機械車位停車,再找前屋主要求平面車位和機械車位的價差看看了

平面車位和機械車位的價差應該在二三十萬,如果打官司不知道會不會到最後累個半死,又賠的很少,甚至打輸
一、請管委會將 停車位修好

二、請建商將停車位出租,然後你在車位上註明『機械車位損壞,請務停在下方,遭機械車位傷及車輛,車損自負。

(看建商要怎麼出租)

三、非大樓住戶無法承租大樓內停車位(除非你是商業大樓)

四、停車位有管理費要繳吧!? 建商這些年有繳嗎?

五、向原賣方討價差(上法院吧),反正一碼歸一碼,你向上一手要,上一手向上上一手要,就是這樣

六、最終對策,請建商出示權狀,(先確定建商有停車位) ,然後設法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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