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七年級生,我們實在買不起房,也不想一直被房東趕來趕去,我
們真的需要政府興建有保障的社會住宅。基本的保障如下三點,請各位
候選人不可以打馬虎眼,亂打折扣!
第一點:要以平均租屋行情的五折以下來出租,而且如果中下階層人民
的平均所得沒有增加,也不可以調漲租金,這樣才能真正減輕人民的負
擔。另外,如果承租戶因暫時失業或資金困難而無法準時繳房租時,政
府也應該協助,直到承租戶恢復經濟能力或找到新的合宜住所。
第二點:要維護居住安全與品質,老年人的要獨立一區,年輕人的要獨
立一區;要讓年輕人有好的環境來成家立業,基本的綠化,公設與空間
要有,要排除工作或背景較複雜的人,這樣才可以讓年輕夫妻安心工作!
當別人問起你住哪裡時,可以有自信的說,我住"某某社區"。不會讓
人覺得是住在"社會住宅"裡。
第三點:要有優先繼承制度,因為社會住宅是要讓較弱勢的人有好的住
所可棲身,所以很多人可能會住到中老年。為了不讓中老年的住戶擔心
自己走了以後,下一代會失去這個住的習慣且品質好的地方,政府必須
讓原住戶的下一代有優先繼承權。即使下一代可能暫時離家工作或求學
,政府也不可以馬上取回房子。
房子的價值就是好的居住環境及所有權的穩定性,社會住宅必須要能滿
足這幾項基本條件,人民的居住權才有保障!
現實的政府財政裝況以及法令限制
很難符合你的需求
況且你提出的三點要求..
1.行情五折的房租?這樣的房租價格可能就不是社會宅的性質,應該算福利政策的一環了
勢必要設下入住門檻進行篩選,這樣變成照顧弱勢而非年輕人,似乎跟社會宅的本意不同
況且站在現實面,當5折租金政策出來,第一個跳出來抗議的會是附近的屋主
2. 排除身分複雜人士入住這我大抵同意,不過何謂身分複雜?這個議題會引出可大可小的爭議
另外把老人跟年輕人分別獨立一區?用"要讓年輕人有好的環境來成家立業"的理由解釋?
我就真的看不懂了??這不算另種歧視?
3. "優先繼承制度"意思就是只要抽籤抽到一次就世世代代住下去?那讓你抽到籤住到老了以後還要再給你兒子住?那下一世代的年輕人要住哪?就算在社會宅推動團體的建議也表示租期是有一定期限,只有特定弱勢族群才能持續租賃!
我覺得社會住宅是提供年輕人租得起房子的政策
但是讓年輕人在奮鬥的階段減輕負擔
日後還是要以自行購屋或回到市場租屋為努力目標
這種優先繼承制度已經背離了社會大眾的認知了
社會住宅蓋得再多也滿足不了所有需求
更別提政府負債累累了....
bank11a wrote:
第一點:要以平均租屋行情的五折以下來出租,而且如果中下階層人民
的平均所得沒有增加,也不可以調漲租金,這樣才能真正減輕人民的負
擔。另外,如果承租戶因暫時失業或資金困難而無法準時繳房租時,政
府也應該協助,直到承租戶恢復經濟能力或找到新的合宜住所。
基本上我只要不報稅,就可以一直白住,超爽低
然後把省下的錢去炒房
bank11a wrote:
第二點:要維護居住安全與品質,老年人的要獨立一區,年輕人的要獨
立一區;要讓年輕人有好的環境來成家立業,基本的綠化,公設與空間
要有,要排除工作或背景較複雜的人,這樣才可以讓年輕夫妻安心工作!
當別人問起你住哪裡時,可以有自信的說,我住"某某社區"。不會讓
人覺得是住在"社會住宅"裡。
我一念大學就可以不用和父母住,超爽低,還有便宜的房子可以開趴
當然我們大學生都是思想單純,有理想有抱負的,絕對不會去夜店
對了,我們住帝寶喔
bank11a wrote:
第三點:要有優先繼承制度,因為社會住宅是要讓較弱勢的人有好的住
所可棲身,所以很多人可能會住到中老年。為了不讓中老年的住戶擔心
自己走了以後,下一代會失去這個住的習慣且品質好的地方,政府必須
讓原住戶的下一代有優先繼承權。即使下一代可能暫時離家工作或求學
,政府也不可以馬上取回房子。
.........
要不要直接買房比較快,年輕人
bank11a wrote:
我們是七年級生,我們實在買不起房,也不想一直被房東趕來趕去,我
們真的需要政府興建有保障的社會住宅。基本的保障如下三點,請各位
候選人不可以打馬虎眼,亂打折扣!
第一點:要以平均租屋行情的五折以下來出租,而且如果中下階層人民
的平均所得沒有增加,也不可以調漲租金,這樣才能真正減輕人民的負
擔。另外,如果承租戶因暫時失業或資金困難而無法準時繳房租時,政
府也應該協助,直到承租戶恢復經濟能力或找到新的合宜住所。
第二點:要維護居住安全與品質,老年人的要獨立一區,年輕人的要獨
立一區;要讓年輕人有好的環境來成家立業,基本的綠化,公設與空間
要有,要排除工作或背景較複雜的人,這樣才可以讓年輕夫妻安心工作!
當別人問起你住哪裡時,可以有自信的說,我住"某某社區"。不會讓
人覺得是住在"社會住宅"裡。
第三點:要有優先繼承制度,因為社會住宅是要讓較弱勢的人有好的住
所可棲身,所以很多人可能會住到中老年。為了不讓中老年的住戶擔心
自己走了以後,下一代會失去這個住的習慣且品質好的地方,政府必須
讓原住戶的下一代有優先繼承權。即使下一代可能暫時離家工作或求學
,政府也不可以馬上取回房子。
房子的價值就是好的居住環境及所有權的穩定性,社會住宅必須要能滿
足這幾項基本條件,人民的居住權才有保障!...(恕刪)
紅色的部份,自已打自已
藍色的部份,一方面先歧視老人,一方面,又怕別人歧視自已住的地方
好可怕的想法
說穿了
就是要以少少的錢,住在非常優值的地方
就像工作要錢多事少離家近一樣
版主就是想要國家養他就對了......
問題是,那是那個人養國家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