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民國76年以前的頂樓加蓋(台北市),如果要進行內部隔間裝潢 (自住用),可以嗎 ?


如題 ,請問民國76年前的老頂加(台北市),如果想要進行頂加內部的重新隔間、裝潢

自住用,非出租,會有被檢舉拆除的風險嗎 ?
打電話去市政府問,內容要錄音,這個最準,在版上問誰能作主,萬一版上說可以,後來要被拆,誰負責
違建就是違建, 只是政府弄了個緩拆跟即拆的分類.
這種緩拆的"既存"違建, 目前最有名的判斷就是"空照圖", 能看到屋裡嗎? 當然不能, 又不是X光.
所以你弄屋裡,看的到嗎? 自己想吧! 不過, 注意施工過程敦親睦鄰, "進行中"的違建可是"即報即拆"喔!

FREE BIKER 67 wrote:
如題 ,請問民國76...(恕刪)

"既存"違建是緩拆,只要室內施工就變成新增違建,即報即拆。
FREE BIKER 67 wrote:
如題 ,請問民國76...(恕刪)


既存違建是可以修繕的,但要修繕前向建管單位提出申請,由查報隊至現場會勘審核拍照列管,通過後才能修繕.

請參考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第四條第2,4,11,12項
第二十五條第1項第5款
第二十七.二十八條
第三十三條

siras wrote:
既存違建是可以修繕的,但要修繕前向建管單位提出申請,由查報隊至現場會勘審核拍照列管,通過後才能修繕.
請參考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第四條第2,4,11,12項
第二十五條第1項第5款
第二十七.二十八條
第三十三條...(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以及詳細的說明~

不過,很好奇,真的有人會去先申請才再施工裝潢嗎 ?

還有,會不會有申請不通過的情形呢 ?

( 如果是想要隔出一個房間,一間小起居室,還有一間浴廁 )
WANNA BE A FREE BIKER FOREVER !!

FREE BIKER 67 wrote:
謝謝您的回覆以及詳...(恕刪)


會不會通過不知道, 但你沒申請就動工整修違建,左鄰右舍一旦檢舉就一定拆

ptk_chou wrote:
會不會通過不知道, 但你沒申請就動工整修違建,左鄰右舍一旦檢舉就一定拆,...(恕刪)


所以,意思是說,如果是正常的住家,內部裝潢修繕,是不用先申請許可的

但是因為是既存頂加(違建),所以,如果就算只有要內部裝修,也得要先向市政府提出申請才行

是這樣的嗎 ?
WANNA BE A FREE BIKER FOREVER !!
FREE BIKER 67 wrote:
所以,意思是說,如果...(恕刪)

違建就是違建
緩拆的修繕是按原樣修復
你隔間+裝潢當然就不只是修復
被檢舉或查獲就是即拆

豪哥大 wrote:
違建就是違建
緩拆的修繕是按原樣修復
你隔間+裝潢當然就不只是修復
被檢舉或查獲就是即拆...(恕刪)


前面有網友回覆說,如果先向市府提出申請,若許可通過後,是可以進行內部隔間裝潢、修繕的

請問是這樣嗎 ? 還是說,無論如何,完全都不行 ?
WANNA BE A FREE BIKER FOREVER !!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